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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检召开记者会“混淆视听” 马英九火大了!
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图/记者杨佳颖摄)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网”
据台湾“东森新闻网”报道,台北地检署侦办“三中案”25日传讯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由于马英九首度行使缄默权,北检26日晚间召开记者会,指马英九对国民做出不良示范,北检深感遗憾。马英九27日发出声明反击,台北地检署无视法律的规定,混淆视听到这种地步,毫不避讳地再一次企图引导舆论,继续对他做不实的攻击,除了令人错愕,更令人遗憾。
马英九表示,他在前天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虽然台北地检署传讯他,他必须要到;但在本案侦查程序合法性的疑虑还没有厘清之前,在台北地检署侦办本案难期公正客观的疑虑还没有消除之际,“我行使法律赋予我的权利,对于检察官的询问,我在今天仍是依法保持缄默”。
马英九说,他注意到,台北地检署对于他在前天应讯时保持缄默一事,当天晚间就急着召开记者会,对他依法行使缄默权“深表遗憾”。台北地检署认为,他对本案“负有义务作出合理说明”,更批评他行使缄默权,是“对台湾民众作出不良示范”。
马英九说,台北地检署不会不知道,“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被告得保持缄默”;检察官在法庭内也有告诉他,他可以保持缄默。台北地检署事后却在法庭外,急着以召开记者会、发布新闻稿的方式,误导台湾民众以为被告对于检察官的讯问,负有合理说明的义务,更诬指他行使缄默权,是不良的示范。
马英九痛批,台北地检署无视法律的规定,混淆视听到这种地步,毫不避讳地再一次企图引导舆论,继续对他做不实的攻击,除了令人错愕,更令人遗憾。
责任编辑:台海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18-04-28/2127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