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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约车 “滴滴出行”被罚500万元

 

  ■执法人员现场联合检查网约车。

 台海网5月18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市交通运输局昨天通报,自去年7月1日开始,针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因线上线下车辆或驾驶员不一致、允许无证车辆接入平台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共查获违法网约车辆1212辆,已经结案986件,其中滴滴出行959件,已被罚款500万元。

  市交通运输局对网约车平台的执法监督检查与处罚,一直是网约车市场整治的重要部分。根据查获的网约车情况,市交通运输局启动对相应的平台进行调查, 如网约车平台接入无证车辆、无证网约车司机提供服务、线上驾驶员与线下驾驶员不一致等行为,仅今年1—5月份就约谈网约车平台3次,上门检查2次。

  5月16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和交通执法支队,再次联合上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和规范营运,同时对平台强调:一是要严格按照市交通运输局文件精神,立即停止对未许可车辆和驾驶员的派单;二是要严格审核新接入平台的车辆,不得新接入未取得运输证的车辆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承运人主体责任,保障乘客和驾驶员安全。

  交通执法支队表示,将继续加大对不合规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顺风车也保持日常检查力度,督促平台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从而保障乘客能够安全、放心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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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驶员证件不齐

  网约车公司受罚

  5月4日上午10时许,交通执法人员在厦门站站南路巡查时,发现一辆闽D牌照私家车停靠在路边。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平台显示的车辆和驾驶员与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不符,按照规定扣车并将予以处罚。

  经调查取证,3名乘客通过网约车平台软件,从中国银行金湖路支行乘车前往厦门站,平台显示运费是24.48元。当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时,驾驶员却一脸茫然,表示没有这两本证件。

  不仅车辆和驾驶员与平台显示不符,而且证件不齐。这名驾驶员因无法提供该车的营运证件及其他有效证明,车辆被作为证据登记暂扣,交通执法人员责令司机到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经查实,提供服务的该网约车平台公司也将因提供未取得相关证件的驾驶员和车辆这两个违法行为,被处至少1万元罚款。

  执法人员表示,此类不合规、无运输证的网约车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时有发现,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提醒市民要选择合法的网约平台、合法车辆出行。

原文链接:http://epaper.xmnn.cn/xmwb/20180518/201805/t20180518_5183822.htm

原文标题:规范网约车 “滴滴出行”被罚500万元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8-05-18/21356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