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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也好意思封杀“假新闻”

 

     

“假假的”蔡英文要打到“假新闻”!合成图

   作者 唐荒

   蔡英文日前曾表示,“假新闻”及谣言对当局的施政造成严重干扰。她特别举出近日饱受攻击的北农总经理吴音宁为例子,要求“府院党”一起动员,不可以让“假新闻”误导人民。

  赖清德很听话,已下令台“行政院”设置“实时新闻澄清专区”,“行政院”的属下部会分别设有类似专区,为民众服务,等待民众来查询新闻的真假。但是这种机构能发挥什么效用很难讲,因为如今台湾的老百姓并不是傻子,官方的澄清,当然都是对执政者有利的说法,他们在说真话吗?

   绿色“立委”邱志伟、苏震清提案修订“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新增“未经查证在网络散播传递假新闻、假消息,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秩序者”,处三日以下拘留或三万元(新台币,以下同)以下罚锾,法案目前已交付“立法院”的委员会审查。

   邱志伟说:“未经查证即散播或传送假新闻(Fake news)、假消息日益猖獗,常常让网友无所适从,实质影响公共秩序、社会安宁。为有效规范、处罚谣言散播者,避免影响社会安宁,因此有必要提案修法杜绝假新闻、假消息。” 邱志伟解释;现在几乎所有人都使用社群软件,每个人透过社群软件都有传播威力,可以放出假新闻攻击特定团体,转传假新闻的人多半也保持特定看法,就成为假新闻的源头帮凶。

   “邱立委”力求表现,抓紧时机配合民进党蔡主席,谴责“假新闻”,提法案,要惩罚制造、传播假新闻的人。

 

   台湾艺术大学广电系教授赖祥蔚认为,现行法律已有针对假消息的惩罚,对于受到假消息伤害的受害者,现行法律已有补偿的管道,如:妨害名誉、毁谤罪,选举罢免法中有 “意图使人不当选”等。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可以提告。在法律已有规定的情况下,再节外生枝,由行政机关做言论审查,是行政权干涉司法独立的“违宪”行为。 “邱委员”应先去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有不足之处再补充,否则就是以行政手段检查言论,如此修法是开民主倒车,这位民进党“委员”,可能对言论自由不太理解。

  中正大学传播系教授胡元辉说,提案对惩罚散布假新闻的人,尤其是针对政治性言论,会造成民众恐惧。其他学者认为:民进党的提案,应将官员、政党、民意代表、法人、民调机构及媒体等都列入规范;不可以只准官方放火,不容百姓点灯,否则与戒严有何差别?

   邱志伟回答:“本人绝对捍卫新闻自由,只在杜绝有人滥用这个自由,一般大众传递消息时也要更加小心,同时做好查证工作。提案修法是为保障整体社会秩序与安宁,并非保障特定政党或团体。”

   邱某人的话语不知所云:现代的网络通讯快速而普遍,手指一点就传遍万里,如何要求大家去“做好查证工作”,民众到哪里去查证,“行政院”的“实时新闻澄清专区”?假新闻、假消息应该如何界定,由谁说了算?台湾官方说的话,就保证不是假消息?

   蔡英文直指媒体以假新闻攻击吴音宁,但是“假”从何来?吴总经理不曾将台北市的剩余菜蔬水果运往她家乡?她的年薪没有250 万?(传出吴总年薪为248万)、她在高雄不曾赴鱼翅宴?(吴总自己说她去了,但是一口鱼翅也没吃)、问到花公司的钱送名牌洋酒给台北市民进党党部的事,吴总在市议会沉默不否认,还低声告知柯市长,市府办公室也收到洋酒。事后再以书面否认送洋酒的事,谴责市议员欺负她的政治经验不足,在现场反应过慢……。真假新闻、孰是孰非看得人一头雾水。

  奉劝绿色政客们,不会干正经事就闭上嘴在一边凉快去,为了讨好执政者,拿着鸡毛当令箭,连“假新闻”的定义也说不清楚,就计划修法来为执政者添加一扇以言论治罪的方便之门!这种行径十分可耻。有人举例:赖清德执行上意,决定启用深澳燃煤火力发电厂,他公开的说:“深澳燃煤发电厂是用干净的煤,污染很小。”世界上并没有所谓“干净的煤”,全台湾的媒体都为赖“院长”传播这项“假消息”,到底是谁应该处以三日拘禁、罚锾三万元呢?(作者 唐荒 资深政论家)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mzmj/2018-06-11/21449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