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厦门社会民生 男子网购手机货到付款 佯装“验货”拿了就跑
男子网购手机货到付款 佯装“验货”拿了就跑
台海网7月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毅彬 通讯员 章启明 陈佳音)货到付款,收到手机后他佯装验货,竟趁快递员不备,将手机揣进裤兜撒腿就跑。近日,禾山派出所抓获盗窃嫌疑人,及时追回被盗手机。
拿了手机撒腿就跑
6月19日20时许,和某 (男,19岁)接到快递员电话,原来是网购的二手iPhone8P手机到了,要验货付款。和某来到快递点,从包裹中取出手机验货,拿在手中反复查看。快递员小陈问,“先生,1788元是全额付款还是要直接退货?”和某沉默不语,佯装继续“验货”,却悄悄把手机揣进兜里。趁小陈分拣包裹的间隙,他突然转身拔腿就跑。小陈赶忙去追,却只能无奈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视线中。
小陈慌了,追不回来只能自己承担损失,只好报警。隔天凌晨1时许,小陈终于打通和某电话,和某却说“手机已经被我卖了”。小陈义正辞严,“那就把钱给我!”和某没有理会,挂断电话。
可能是“大彻大悟”,20日8时许,和某主动联系小陈,约好在快递点协商。8时15分许,和某如约出现。和某提出,手头紧张,可否等下个月发工资了再还。然而,违法的事怎容“商量”?民警赶到,将其人赃俱获。
盗窃手机是为“拿回定金”
办案民警章韬审讯得知,和某盗窃手机“事出有因”。前不久,他在同一家网店下单购买手机,并支付了800元定金。到货时,和某却因无力支付,只能退货。随后,和某与卖家联系,要求退定金,谁知卖家不但不理会,还将他拉黑。
和某心有不甘,“计上心头”。他用另一个QQ号与店家联系,订购了和之前一模一样的手机,谈好“1788元货到付款”。不成想,以这种方式“维权”,已触犯法律。目前,和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责任编辑:黄荣亮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8-07-04/2153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