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中心厦门社会民生 厦门301家用人单位获评“守信单位”

厦门301家用人单位获评“守信单位”

  台海网7月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厦门共有301家用人单位,被评为A级(守信)单位。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公布了2017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含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22家单位被评为“严重失信”

  厦门市人社局参照2017年度企业劳动保障特别是工资支付行为的守法诚信信息,组织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厦门市企业开展了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据介绍,评价工作主要根据人社部门采集的上一年度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特别是工资支付行为的信用信息进行,包括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以及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监察和其他有关工作中采集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和工资支付行为信用信息。

  经过信息收集汇总、初步评价、结果告知和网上公示,全市共评价出301家A级(守信)单位、5家B级(一般失信)单位、22家C级(严重失信)单位。(详细名单可登录厦门市人社局官网http://hrss.xm.gov.cn/查询)。

  据悉,厦门将每年开展一次信用等级评价。

严重失信将被纳入“黑名单”

  导报记者了解到,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将进行共享并实行动态管理,市人社部门将把评价结果通报至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以及组织部门、统战部门、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对于被评价为守信的用人单位,且未发现有其他领域失信行为的,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在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中可以给予联合守信激励。

  对于被评价为严重失信的用人单位,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在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中依法依规给予联合失信惩戒,包括纳入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拖欠工资“黑名单”等。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8-07-06/21547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