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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高地 厦门全面开展质量提升

  市质监局局长邱太厦在全国质量管理工作暨质量提升现场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

  厦门举办首届质量品牌故事大赛。

  出台背景

  台海网8月16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特区建设以来,厦门始终坚持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相协调,坚持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走出了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优美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先后荣获联合国人居奖、国际花园城市、中国科学发展典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国家生态市、首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省质量工作考核“三连冠”等荣誉。

  厦门发展的质量效益水平在全国位居前列。特区建设以来,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5.9%,财政收入年均递增19.7%,经济发展长期平均增长率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厦门以占全省1.3%的土地面积、10.1%的人口规模,为全省贡献了13.3%的GDP、25.2%的财政收入和50%以上的外贸进出口值。

  近日,厦门市委、市政府在全省九地市率先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的《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厦门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质量强市建设的主要任务。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我市将全面提升7个领域质量供给水平,大力实施4项质量提升工程,全面强化4项质量治理能力,全面完善4项质量支撑体系,逐步形成制度保障、政策激励、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多元质量治理体系。

  实施4项质量提升工程

  质量创新工程:

  落实质量分级制度,引导、保护企业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的积极性。

  推动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

  支持企业瞄准先进标杆实施技术改造。

  标准引领工程:

  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

  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品牌带动工程:

  争创更多的各级名牌产品、驰名商标、“三品一标”、老字号、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品牌。

  着力打造具有厦门特色的区域品牌。

  标杆示范工程:

  实施政府质量奖滚动培育计划,支持鼓励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和省、市政府质量奖。

  强化4项质量治理能力

  加强质量制度建设:

  完善制度设计和激励机制,大力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

  推动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塑造质量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质量发展水平。

  完善质量激励机制:

  完善政府质量激励政策,加快制定质量提升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各企事业、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等单位开展质量提升活动。

  加大对国家、省、市级质量品牌标杆企业在金融、信贷、项目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强化全面质量监管:

  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从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强对质量的全方位监管。

  推进质量全民共治:

  注重社会各方参与,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鼓励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中介机构等开展行业倡议、质量评比和体验式调查等活动,制定和发布行业规范。

  完善4项质量支撑体系

  加强质量技术服务能力建设:

  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升级换代。有序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

  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加快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优化国家LED中心等国家质检中心检验检测水平。

  推进计量测试公共服务平台、海洋工程装备检测平台等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加强财政金融政策支持:

  将质量工作经费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鼓励和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质量提升领域。

  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

  紧贴厦门产业发展需求,鼓励高校开设质量相关学科和专业,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加强市级高职重点专业建设,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基本原则

  坚持优质发展、以质取胜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把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作为提升供给体系的中心任务,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更加注重以质量提升减轻经济下行和安全监管压力。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真正形成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价值导向。

  坚持以人为本、质量惠民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提高供给质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提高产品、工程、服务的质量水平,增强城市综合实力,促进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增强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

  坚持企业主体、标杆示范

  强化企业质量提升主体意识和主体责任,推动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水平。深化标准、质量、品牌、信誉一体化建设,打造一批质量标杆,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提高决策者、经营者、管理者、生产者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

  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引导推动各类质量提升要素向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端集聚,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提高质量创新能力,以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产业质量和发展水平。大力发挥标准引领作用,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坚持党管质量、全民共治

  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将质量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统筹推进质量发展工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质量建设,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

  2020年目标

  ——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持续提升。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产品、工程和服务业总体质量水平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7%以上;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工程竣工验收一次合格率达到100%;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持续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高品质转变,厦门制造、厦门建造、厦门服务、厦门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得到增强。

  ——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产业规划和布局不断优化,主要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规模持续增长,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基本形成具有厦门自身优势和特点的现代产业体系,成为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最具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特征更加明显。

  ——区域质量竞争力显著增强。实施跨岛发展战略,区域经济呈现互联互通和差异化发展格局。充分利用区域特色资源、环境容量和产业基础等资源优势,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健康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都市现代农业基地和生态休闲与文化旅游中心,培育和打造一批竞争力强、信誉度高、示范性好的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全国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一批确保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增强出口竞争新优势的国家级和省级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新加强。布局新建和优化提升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深化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改革,推动技术机构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完善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技术服务效能充分释放,有力支撑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社会治理和民生改善。

  全面提升7个领域质量供给水平

  提升农产品、水产品供给质量

  大力实施质量兴农战略,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为导向,实施农业标准化,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园、场)建设。大力发展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优势特色农业产品,优化农产品供给结构、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保障城乡居民的生活需求。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监管,推进水产苗种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行水产品产地证明和批发市场准入,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面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覆盖人民群众日常基本消费食品的“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大力开展药品生产专项整治,落实日常监管“全覆盖+双随机”检查制度,消除风险隐患,确保药品安全。推动一批重点技术创新,在专利药物和医疗器械领域形成一批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的“厦门药品”。

  提升工业品质量水平

  加快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推动消费品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动企业发展个性定制、规模定制、高端定制,推动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向中高端迈进。加快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提高汽车、工程机械、电力电器、船舶工业等高端装备和关键领域核心竞争力,成为国内重要的机械装备制造生产基地。

  提升对外贸易质量优势

  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贸易新优势。支持有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国际品牌商、境外高端采购商、国内大型出口商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供应链服务。支持企业兼并、收购、整合境外技术品牌和营销网络。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等模式开拓国际市场,并积极争取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点。

  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管,推进网格化、差异化、标准化、信息化监管。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和改造城乡道路交通设施、供热供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深化海绵城市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

  提升服务业质量效益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推进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等试点建设,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提高物流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现代物流品牌。

  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加快行政审批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政务服务协同化、主动化、智慧化水平。推进城市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组织保障

  切实加强质量工作领导

  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研究质量强市战略、分析质量发展形势、决定质量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质量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质量发展规划制定、质量强市建设、质量品牌发展、质量基础建设。各区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强化市、区政府质量监管职责,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

  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坚持优质发展、以质取胜,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面推进建设质量强市。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全市及各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研究编制质量强市年度工作要点,统筹各方资源,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区、质量强镇(街)、质量强业、质量强企活动,构建自上而下的“大质量”工作格局,推动经济提质增效,走出一条具有厦门特色的质量发展道路。

  不断强化质量督察考核

  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探索建立质量督察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对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作为对各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促进各区更加重视质量工作。按照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的要求,探索建立涵盖各个重要领域、反映各行各业发展质量状况的厦门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探索构建符合新发展理念,以全要素生产率、质量竞争力指数、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市民质量满意度等为重点的新型质量统计评价体系,健全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更加重视质量宣传工作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树立质量提升的先进典型。围绕中国品牌日、全国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国际认可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质量文化和质量工作主题宣传,讲好厦门质量品牌故事。将质量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质量公益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提供有关质量发展的视频课程,将质量强市战略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教学计划,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工作责任,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

  厦门特色

  《实施意见》在总体框架内容与中央和省里文件保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积极对接厦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全市发展实际,进行相应的细化和具体化,充分体现厦门的发展特色。

  服务发展 融入大局

  明确提出坚持优质发展、以质取胜,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助力建设高素质创新创业之城和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坚持以人为本、质量惠民,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提高供给质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践行“民生至上、品质厦门”城市质量精神。在质量提升行动目标设定上,充分融合了跨岛发展战略、区域差异化发展、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现代产业体系等一系列全市发展重点工作。

  精准发力 全面提升

  着力农产品水产品、食品药品、工业品、对外贸易、建设工程、服务业、社会治理及公共服务7大领域,全面提升质量供给水平。大力实施质量创新、标准引领、品牌带动、标杆示范4项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发挥企业等各类组织在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上的主体作用。全面强化质量制度、质量激励、质量监管、全民共治4项质量治理能力,形成制度保障、政策激励、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多元质量治理体系。逐步完善质量技术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财政金融政策支持、质量人才队伍建设4项质量支撑体系,全力夯实质量提升的基础。

  立足当前 着眼长远

  一方面,明确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要求各区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对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对各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另一方面,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全市及各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构建以质量竞争力指数、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市民质量满意度等为重点的新型质量统计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厦门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从长远角度指导和引领全市质量提升;将质量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营造“人人关注质量、人人参与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让质量第一成为全社会永恒的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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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品质说话 80项产品荣获厦门优质品牌称号

  本报讯(记者陈泥通讯员廖博超)产品质量过关,才能真正擦亮生产企业的“金字招牌”。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2017年度,我市又有一批企业获得了“厦门优质品牌”的称号。

  根据《厦门优质品牌管理办法》规定,经过企业申报、符合性审查、质量管理现场评价、市场满意度调查、产品质量抽检、专家材料评审、征求有关单位意见以及优质品牌评委会审议等程序,中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甜玉米(商标:中绿+图形牌)等80项产品(名单附后)获评2017年度厦门优质品牌。

  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不仅有石材、电机等生产用品,还有罐头、茶叶等食品,以及灯具、健身器材等百姓衣食住行所需要的各类物品。在生产过程中,品牌企业严把质量关,逐渐建立起一套适合企业发展,提高产品质量的管理和检验体系。

  “品牌企业的示范和引领,能带动全市广大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来全面提升产品竞争力,这对于推动厦门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获得“厦门优质品牌”称号的企业再接再厉,崇尚质量、追求卓越,弘扬工匠精神,提升品牌价值;全市广大企业也要积极向品牌企业学习,强化品牌意识,不断提高品牌竞争力,为我市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zjj/2018-08-16/21721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