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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过桥费新征收方式9月26日零时起开始实行 可缴交年费 也可选择次费
台海网9月2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崔晓旭/文 叶允平/制图)厦门车辆通行费征收方式要调整了,今后要不要交过桥年费,自己说了算。新征收方式将于今年9月26日零时起开始实行。
今天,市交通运输局将正式对外发布《关于调整厦门市车辆通行费征收方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此次调整缴费方式,是为了更加方便车辆通行缴费,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
根据《通告》,本市机动车辆通行费原采用通行年费制的缴交方式,将调整为机动车辆用户可自主选择通行年费或通行次费的缴交方式。调整后,通行年费、通行次费征收标准及相关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如何调整?
可缴交年费 也可选择次费
此次将调整厦门机动车辆须缴交年费的单一方式,允许本市及外地车辆用户自主选择通行年费或通行次费缴交方式。
换句话说,对于本地机动车辆用户可自主选择车辆通行费缴费方式,既可以选择通行年费缴费方式,也可以选择次费缴费方式。
车辆通行费征收方式调整后,通行年费、通行次费征收标准及相关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据悉,路桥集团后续将采用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车辆身份的唯一性识别和收费站通行次数记录,实现不停车联网收费,逐步减少人工收费方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已缴年费如何处理?
不再接受新的缴费方式选择
通行年费以自然年为计费周期,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新购或外地机动车转入本市的,自车辆购买(转入)注册登记次月1日起计至当年12月31日。
已缴交2018及以后年度车辆通行年费的车辆用户,不再接受新的缴费方式选择和退费。允许从下一个未交费年度起选择通行年费或次费缴交方式。
选择缴纳通行年费的车辆用户,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缴交下一年度的通行年费。
2018年度尚未缴交年费的本市机动车,在2018年12月31日前须选择本年度的车辆通行费缴费方式,可自主选择缴交通行年费或通行次费。逾期未选择车辆通行费缴费方式的,视为选择次费缴费方式,如有欠费,须一次性缴交2018年度所欠的通行次费。
新购机动车或外地机动车转入本市的车辆用户,自主选择通行年费缴费方式的,应当在车辆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后30日(天)内到通行费征收机构缴交通行年费。
为方便车辆用户办理业务,除正常工作时间外,通行费征收机构还将在每周六上午时间(08:30-12:00),在海沧大桥、集美大桥、杏林大桥三个年费服务网点为车辆用户提供缴费、安装电子标签等相关服务。
如何通过收费站?
年费车、次费车装电子标签都可走电子标签车道
据了解,车辆通行费征收机构路桥集团已于今日完成了进出岛通道各收费站标识、标牌、标线等硬件改造。
9月26日零时起,年费车辆应从电子标签车道通过,禁止从现金车道通过。
选择次费且已安装电子标签的本市机动车辆,通过绑定车辆用户信息和支付账户,实现自动扣费后,方可通行电子标签车道。
其它次费车辆,应从现金车道通过。
为确保厦门机动车辆不因收费方式调整而影响交通安全畅通,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选择缴交次费的本市机动车仍可通行电子标签车道,先通行后补缴。
如何安装车载电子标签?
免费安装一张车载电子标签
车辆用户在办理安装电子标签时必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通行费征收机构为自主选择通行年费的机动车辆和本市选择通行次费的机动车辆免费提供一张车载电子标签,并负责安装在车辆规定位置。
未安装车载电子标签的次费车辆必须从现金车道通行,不能从电子标签车道通行。
机动车辆用户以下指定地点安装电子标签:
1、“四桥一隧”收费站年费服务大厅;
2、通行费征收机构指定的厦门市机动车辆检测站:聚洲机动车检测站(思明区岭兜西路269号)、同安机动车检测站(同安区榕碧路28号)。
在这里提醒车主的是,电子标签遗失或损毁,车辆用户可持《机动车行驶证》和原始缴费凭证到征收机构申请补办,但车主需承担电子标签的工本费。
责任编辑:王贵溪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ldjj/2018-09-25/21866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