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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普悠玛列车事故遇难儿童家属只获赔37元

 

  【环球网综合报道】台湾普悠玛列车翻覆事故中,有5位15岁以下儿童不幸遇难。近日有台媒爆料称,依照岛内法规,这些遇难儿童的家属不能领到身亡保险金,只能收到170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37元)保险费退款。事件引起岛内舆论哗然。

台“普悠玛”列车发生翻覆事故(图片来源:台媒)

  台湾铁路一辆普悠玛列车在10月21日下午发生翻车事故,造成18人死亡、215人受伤。目前遇难者家属的赔偿金问题仍在协商中,但台湾《镜周刊》12月5日爆料称,其中5名遇难者因台湾地区的法规而无法从投保的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理由则是不能未满15岁不能获赔身亡保险金。

  报道称,这5位未满15岁的遇难者投保旅游平安险,但其家属却领不到半毛钱保险金。报道援引遇难者家属称,保险员告知,依据台当局“保险法107条”,未满15岁儿童不能获赔身故保险金,只能加计利息退还保险费,共计170元新台币。

  至于台当局为什么有这种规定,报道称,有一种说法是为了防止大人谋杀小孩,图谋保险金。

 

台媒爆料称普悠玛事故遇难儿童家属无法获得合理赔偿(图片来源:台湾《镜周刊》)

  报道还称,有其他遇难儿童的家属对此痛骂:“难不成要保证未满15岁的孩子,出外旅游都不要发生事故?即使发生事情也不能死,否则没有任何保障。”建议台当局应修正相关法规“排除天灾或是重大意外所致人命损失,才能显现保险的精神。”

  此事一经报道,也引起了岛内舆论关注,有网友痛骂此事“离谱”。还有人质疑,为避免父母弑子骗保险金所作的设计,难以与本次事故原因有什么关系。

  也有网友抨击岛内相关规定,如今已经变成遇到事故无法请领保险金的“恶法”。

  事件引起社会关注后,台当局“行政院”5日进行了回应,称会请台铁跟“交通部”专案小组将其列入优先专案处理。台湾《联合报》援引台当局官员的话称,相关法规的设计应该视个案实际情况进行特别处理,如果将本案列入优先专案,也可以在冰冷的“法条”之外增加社会的温暖。

  不过国民党“立委”赖士葆5日质询时表示,当初“保险法107条”是要堵上道德风险漏洞,但现在这5位遇难儿童家属都是弱势家庭,却因为车祸事故,不能得到理赔,他要求台“金管会”应该道德劝说保险公司去帮忙弱势民众。

 

普悠玛事故中有未成年儿童身亡(图片来源:台湾《镜周刊》)

  台铁普悠玛列车造成18人死亡的事故发生后后,台“行政院”调查小组公布初步调查报告,提出所谓“起司理论”,称出轨原因是组织、设备、程序、人员、环境同时出问题。目前,台“交通部长”吴宏谋已引咎辞职。

原标题:离谱!普悠玛列车事故遇难儿童家属只获赔37元

来源:http://taiwan.huanqiu.com/article/2018-12/13724181.html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sh/2018-12-05/22108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