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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1类创新药研发 最高可奖1100万元


  台海网12月19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昨日,市科技局副局长李波接听市长专线,解读厦门市生物医药政策时介绍,今年3月厦门市在过去相关政策基础上梳理修订形成了《厦门市加快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新政与旧政策相比,更有针对性地精简、增加了扶持内容,进一步简化了奖励和补助兑现流程,全程实现网上办理。据介绍,此次新政策共有八条扶持措施,重点突出、注重实际需求,都属于后补助,操作性强,申请兑现容易。

  新政策加大对1类创新药研发奖励,根据创新药的不同研发阶段,分别给予支持,累计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100万元。完成临床前研究,给予100万元支持;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支持;完成境外临床研究,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取得新药证书并首次在厦门市实现产业化,每个品种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李波介绍,新政对进行境外临床研究的企业进行资助,而且可全程网办,兑现速度快,隔年第一季度即可办理。

  此外,新政策对1类生物制品和化学药、医疗器械等取得美国FDA或欧盟及其他符合要求的国际认证,根据其证书类别,给予10万元到200万元不等的奖励。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ldjj/2018-12-19/22157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