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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也可以报警啦! “漳州110”微信报警平台上线
台海网12月23日讯 据闽南日报报道 12月20日,市公安局“漳州110”微信报警平台经试运行后正式上线,市民可以通过微信报警平台进行视频报警、文字报警、门牌扫码辅助报警等。
作为市公安局首推的“互联网+”警务改革便民服务新举措,该全新报警功能一上线便引发广泛关注,成为微信朋友圈热议的“新晋网红”。据悉,首次使用“漳州110”微信报警功能的市民需进行实名认证,一次认证、终身使用。进入“漳州110”微信报警平台,上传的文字、语音、照片、视频在审核通过后将被系统自动记录并生成警情单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置,请务必确保提交的报警信息真实、有效、准确、详尽,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和微信在线实时联络,必要时还可以通过线上或电话进行信息补充。如遇紧急情况,请直接拨打“110”报警。
此外,我市“芗里芗亲APP”已实现“互联网+群防群治”和“110+为民服务”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改进综治成员单位在互联网背景下的工作方法,应用互联网技术创新群防群治组织形式,实现社会群防群治力量的扁平化、网络化、系统化管理,激发热心志愿者和社会大众共同参与社会群防群治的热情,增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归属感,为漳州社会长治久安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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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微信报警?
市民打开微信下端“发现栏”,选择“小程序”之后点击右上角的搜索图标,输入“漳州110”小程序即可进入微信报警平台。首次使用的市民需要输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居住地址、紧急联系人等信息进行实名认证。
“视频报警”又称“直播互动式报警”。选择“视频报警”的市民,可在“漳州110”小程序中点击“视频报警”按键,阅读报警须知并同意,即可进入视频报警界面。此时应打开手机的位置定位功能,能够帮助你更快更准确地获得帮助。
在不便话务报警的情况下,市民可以选择“文字报警”。在“漳州110”小程序内点击“文字报警”,阅读报警须知并同意,系统将自动获取报警人信息,点击绿色小雨滴可选择事发地点,并填写“事发描述”,点击“提交报警”即可报警,系统支持现场图片的拍摄及上传。如果案件正在发生或者遇到紧急情况,请直接拨打110报警求助。
当报警人不熟悉环境或无法描述清楚地点的时候,可以使用“门牌扫码”功能进行报警。在“漳州110”小程序内点击“门牌扫码”扫描门牌二维码,阅读报警须知并同意,进入报警界面,系统将自动获取门牌二维码所在地点;也可以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门牌二维码,进入“房屋详细信息”界面,点击“一键报警”,长按识别跳出的“漳州110”二维码界面,进入微信报警界面,系统同样可以获取门牌二维码所在地点。
责任编辑:刘彦玫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8-12-23/2217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