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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下发促进就业工作补助资金通知 困难企业少裁员失业保险费返一半
▲今年来,漳州召开多场招聘会促进就业
台海网3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文 郑文典/供图)向企业发放失业稳岗补贴、春节期间企业用工最高获5万元奖补、扶贫加工点吸纳就业企业最高奖补5万元、国家级就业扶贫基地奖补20万元……这些内容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四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补助资金的通知》中获悉的。
参保“困难企业”可返还50%失业保险费
通知提到,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经认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返还标准按照企业申请时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6个月金额和参保职工人数(参保职工人数以企业2018年12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准)确定。少裁员按照净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2018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确定。
春节稳就业企业最高奖补5万元
2019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用工奖补,补助对象为2019年春节当月(2月份)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2019年3-5月期间连续生产的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的企业(以下简称“受影响企业”)。
补助条件要求重点企业2019年春节当月(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1月用电量85%(含85%);受影响企业2019年3-5月月平均用电量不低于1月用电量85%(含85%)且2019年3-5月平均裁员率低于漳州市2018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补助标准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用工人数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用工奖补,最高不超过5万元;重点企业的用工人数以企业2019年2月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准,受影响企业的用工人数以企业2019年5月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准。符合一次性稳定就业补助条件的企业向失业保险参保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扶贫加工点、车间最高奖补5万元
通知提到,扶贫加工点(车间、基地)吸纳就业奖补,补助对象为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扶贫加工点、扶贫车间、扶贫基地的各类企业。
补助条件为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并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含半年)实现脱贫。补助标准按企业实际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人数,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一次性给予1500元/人的奖补;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含半年)未达到一年的,按每月100元/人给予奖补。一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5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奖补。
国家级就业扶贫基地奖补20万元
针对国家级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要求补助对象为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获评国家级就业扶贫基地的企业。补助条件要求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30人以上并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含半年)实现脱贫。补助标准为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企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奖补。
责任编辑:苏爽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yghx/2019-03-29/2249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