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中心厦门时政要闻 《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获全票通过

《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获全票通过

  台海网4月27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东主持会议,副主任叶重耕、陈昭扬、刘育生、陈琛、刘绍清、林德志、郑岳林,秘书长陈鸿萍和常委会委员出席。

  市政府副市长张毅恭,市监委负责人,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成全、市检察院负责人、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夏先鹏列席会议。

  会议经表决全票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条例主要围绕社会信用信息收集与公开、激励与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与规范、信用环境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为厦门市规范社会信用管理,提高社会信用水平,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培育社会信用服务产业,营造诚信守信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审议了《厦门经济特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草案)》《〈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三部法规修正案(草案)》及《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会议认为,这些正在审议的法规项目对提高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等具有重要推动和保障作用,是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zjj/2019-04-27/22599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