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福建漳州新闻 敲诈勒索破坏选举 龙海检察院依法对杨某哲等人涉黑案件提起公诉
敲诈勒索破坏选举 龙海检察院依法对杨某哲等人涉黑案件提起公诉
台海网7月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导报记者从龙海市检察院获悉,日前,龙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以被告人杨某哲为首,以被告人蔡某央等人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洪某福、李某生、陈某明、白某庆、林某宗、陈某忠、林某梁、林某和、卢某惠、洪某目、王某英、洪某勇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向龙海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自2009年以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贪污、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破坏选举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干扰公司、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重大、恶劣的社会影响。
责任编辑:苏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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