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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福州房管局空置公租房!还存在特权现象!统统要改!
台海网7月14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 最新!
通报!
福建这一房管局
旧改乏力、公租房空置
还存在特权现象等问题!
统统都要改了!
近日
福州房地产联合信息网发布了
《中共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共通报了52个问题
其中存在
未实现市县两级联动调控
旧改乏力、回迁缓慢
公租房多年未建成或建成后空置
物业监管不力
更存在特权现象
资产管理不善
个别房产存在流失风险等巡察问题
福州人注意!
最新整改情况来了!
往下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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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9月3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2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一)领导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罗若谷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罗若谷主持召开局党组会、推进会和现场会等12场,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认真听取整改工作进度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其他局领导也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推进会46场,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局领导带头深挖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率先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形成一级带动一级改的整改氛围。
(二)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局党组切实承担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工作。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列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对能够马上整改的问题,迅速行动,做到即知即改;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成整改的问题,明确序时进度,确保时间到点、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持之以恒推动落实,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巡察整改期间,出台和修订完善了《关于省城行政事业单位“新人”住房补贴缴存相关政策解答》、《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记录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局机关门户网站管理工作规则》、《新闻发言人制度》、《关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人事工作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规范权力运行。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牵头研究制定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未实现市县两级联动调控的问题。强化对各县(市)区的督导,要求各县(市)区科学划分调控片区,明确调控目标,实现房地产市县两级同步精准调控。今年以来,我局共召开4次各县(市)区房地产调控座谈会议,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分赴县(市)区开展房地产调控督导共10次,指导各县(市)开展住房发展调研,加强房地产分片区精准调控,实现市县两级联动调控。
2.关于旧屋区改造推进乏力,旧屋区改造项目推进缓慢,难以完成市委任务要求的问题。一是出台了《关于完善城区旧屋区改造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的实施意见》,提高房屋征收货币补偿价格,使货币补偿单价基本接近周边普通商品房网签价格,群众选择货币补偿进行安置比例大幅度提升。二是采取多个项目捆绑统筹运作,交叉作业、滚动运作模式,统一资金拼盘实现综合平衡,充分利用国开行、农发行、农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足用好银行贷款来缓解资金紧张问题。三是加大协调服务工作力度,局领导不定期深入现场召开现场会、协调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存在问题,有力促进了项目推进进度。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实行项目清单管理,细化明确每一个项目的具体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任务倒逼。通过采取上述措施,2018年五城区实施改造54个连片旧屋区项目,征迁旧房1133万平方米4.11万户,超额完成年初《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全力推进51个片区、1041万平方米、3.82万户连片旧屋区改造”的年度目标任务。五是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年计划、两年实施”安排,2019年五城区继续进场实施征迁改造52个片区。截止目前,15个项目进场实施征迁,占地约1778亩,征收旧房约75万平方米,已签约搬迁4046户。同时进一步优化安置型商品房土地出让、建设、对接、使用等工作机制,根据安置数据提前谋划建设及出让方案,做到建设与安置精准对接,确保完成既定任务。
3.关于逾期回迁工作进度缓慢,对解决安置房逾期回迁工作重视不够,在减存量遏制增量上成效仍不够明显,问题未彻底解决的问题。一是采取加密督导协调、夯实靠前服务、密切协作攻坚、创新安置方式等一系列对策措施,深入安置房建设、交房、回迁一线,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和安置房建设单位提前制订回迁选房方案,帮助建设单位和属地政府协调、会商解决各种困难问题,全力攻坚克难,特别是对部分建设进度滞后以及存在户型缺口的安置房项目,会同各区做过细的群众思想工作,采取适时组织图纸选房、多方筹集房源、适当增减户型、货币回购等方式,加快解决历史遗留未回迁安置问题。六城区2018年6月底的逾期未安置存量为190.95万平方米,2018年6月-2019年6月已完成9024户12498套 105.65万平方米逾期回迁项目。截止2019年6月底逾期未安置存量已减少到85.3万平方米。二是创新推出安置型商品房,落实精准对接,从机制上有效遏制逾期增量。目前城区已公开出让安置型商品房项目37个,按比例建设安置型商品房住宅3.6万套约770万平方米;协议出让安置型商品房项目14个,按比例计划建设安置型商品房住宅1.05万套约78.75万平方米。
4.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滞后,推进老旧小区整治不够有力,未完成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的问题。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督导工作的通知》(榕房〔2018〕96号),组织成立了五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督查小组,全局38名干部压到小区整治工作现场,分区包片对五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日常督导工作。二是召开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督导工作动员工作部署会,成立了五城区、市效能办和市房管局、规划局等部门组成的督导工作群和设计审查工作群,通过实地督导暗访、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抓好落实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及时解决督查发现的存在问题。如:针对水泥搅拌车临时通行证问题,我局专门派员对接市交警支队,请求支持办理车辆临时通行证,期限为三个月。目前,已完成300个老旧小区整治任务。
5.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不力,对公租房建设管理督促不到位,部分公租房多年未建成,无法按期移交,部分建成后空置,未产生应有的社会效益的问题。2018年以来,我局先后6次召集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及有关开发建设单位,协调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并书面督促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对于已经竣工的金凤新苑和浦口新城加快房源交接和配租工作。今年3月14日,赴相关项目召开现场协调会;4月4日,又赴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进一步协调、督促加快相关工作进度。一是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已经接收金凤新苑、浦口新城并组织配租;二是盖山新苑、东山丽园和狮峰新苑(东山苗圃)3个项目。经督促,市建发集团已倒计时安排三个项目工期,确保狮峰新苑(东山苗圃)在2020年6月竣工;盖山新苑在2020年5月竣工;东山丽园在2019年底全部竣工。三是明确要求市建发集团和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对盖山新苑、东山丽园和狮峰新苑(东山苗圃)3个项目竣工验收后务必在3个月内交接完毕。四是公租房具体分配工作由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负责。
6.关于班子分工不够合理,分管领导间的沟通也不够,工作推动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结合局领导变动,局党组已对局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二是强化班子自身建设,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谈心交流等,加强领导间的沟通协调,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在班子间形成团结、民主、和谐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局领导的思想统一性和工作协调配合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局党组会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齐心协力推动我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7.关于班子战斗力未有效形成,2017年度绩效考评位列倒数第2的问题。一是健全分工协作工作机制,班子成员既按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又在工作中互相补台。局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上率下,解放思想,创新机制,积极发挥“头雁效应”,凝心聚力推动房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将绩效管理工作摆到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罗若谷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绩效管理机制创新和正向激励工作的通知》、《关于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自评的通知》等;建立绩效管理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成绩清单,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逐项倒排时间表,明确工作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建立督办、评估、激励、问责、通报机制,每月定期对绩效考评指标目标任务进展完成情况组织督促检查,2018年共编发效能通报9份,召开分析评估会1次。三是2018年以来,我们创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率先推行安置型商品房建设,《福州市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机制创新项目在19个监管与服务类市直单位中排名第5,推进重点项目征收安置房源保障工作得到市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均圆满完成,2018年度我局绩效考评成绩为优秀。
8.关于一些重大事项未充分酝酿、讨论,未提交党组会、局务会讨论研究的问题。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民主议事决策规则。重大事项充分酝酿、征求意见后,经局分管领导把关,按规定及时提交局党组会讨论研究;会前,将党组会议题征求市纪委驻市城乡建设局纪检组意见;会上由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党组书记集中多数人的意见最后表态发言。今年以来党组会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44项。
9.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相关材料散乱无序的问题。一是及时对2013-2018年局党组会和局务会会议材料进行整理归档。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记录和材料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规范会议制度,统一汇报材料格式,明确会议记录人,并用专门会议记录本做好原始记录,清晰、详细、完整记录班子成员表态发言。三是会后根据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并按次整理好上会材料、会议纪要等,以达到会议记录详尽,材料整理规范的要求。四是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并结合每季度一督查工作,加强对基层单位(支部)的检查,及时发现限其整改。
10.关于政策论证和评估不够到位,牵头出台的“新人”住房补贴发放政策偏离实际的问题。一是2018年以来,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就统一“新人”住房补贴政策问题组织人员广泛开展政策调研,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关于省城行政事业单位“新人”住房补贴缴存相关政策解答》(以下简称《政策解答》),报经市政府审定后于2018年12月26日正式印发。截至目前,《政策解答》实施情况良好,实现了“新人”住房补贴缴存政策的平稳过渡。二是今后在出台政策前,多渠道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同时对政策出台的影响进行廉洁性、合法性和风险性评估,并报局党组会或局务会议审议,确保政策符合上位法规定,切合实际,简单管用。
11.关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房屋群租合租违规装修问题研究不够,至今未出台整治措施的问题。会同原市法制办牵头制定了《关于开展五城区“群租房”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已征求各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议,待文件出台后即开展“群租房”集中整治行动,以整治群租房乱象。
12.日常检查制度不落实,简政放权后,对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贯彻落实《福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按照《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制定我局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建立了市场中介机构名录库、房地产项目名录库、物业服务企业名录库、白蚁防治企业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明确相关业务处室年度检查次数3次以上,抽查比例5%以上,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今年以来,相关业务处室已组织26次抽查78家企业,其中,抽查物业企业40家,房地产企业33家,房地产中介公司3家,白蚁防治企业4家,并将抽查情况在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建立物业行业诚信联合惩戒制度,对收到书面通报批评及红、黄牌警告等处罚的物业服务企业将限制其在我市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并记入企业的信用档案,目前被“红牌”警告通报企业1家已列入“黑名单”。
13.关于对物业行业重视不够,管理上创新不足,目前我市物业社会化管理比例低的问题。一是以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对物业管理的普法宣传力度,组织各县(市)区房管(住建)部门培训37场,发放《福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热点问题》5000册,提升市民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度。目前,我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委会组建成立率为41.8%。二是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拟对业委会工作进行规范;同时,创新管理方式拟开展标杆小区、优秀经理、优秀企业评选,不断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4月16日,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对相关文件进行研究,我局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14.关于对物业行业管理的监管不力,一些小区矛盾纠纷多,部分物业项目被市创建办给予黄牌警告的问题。一是正草拟文件拟进一步加强对物业企业的行业监管。4月16日,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对相关文件进行研究,我局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二是每个月结合环保联合检查、创卫创文检查、消防防汛检查等,对物业小区进行一次检查抽查工作,同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下发问题清单40份,要求相关物业企业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的调处,推行物业纠纷矛盾调解制度,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认真处理好群众投诉,截止6月底,共处理涉及物业管理12345投诉194件,信访矛盾纠纷处理21件,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四是2018年以来,对13家被黄牌警告的物业企业,在半年的处罚期内限制其在我市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并要求他们在半年内整改到位。目前,已对未整改到位的1家物业企业给予红牌警告,限制其在我市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对未整改到位的1家物业企业延长黄牌警告至2020年2月,限制其在我市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5.关于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不深入的问题。一是下发了《2019年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将学习十九大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2019年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
二是邀请福建师大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杨林香专题讲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结合每季度一督查工作,重点对各党支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情况进行督查。已开展第一季度督查工作,并将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各党支部要求整改。四是2019年4月17日开展一次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闭卷测试,重点测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并将测试成绩登记造册,作为本年度党支部评级定星的重要依据,全局74名党员参加了测试。五是依托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充分利用“党员e家”、“学习强国”、“党员学习微信群”、“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深化党员干部对新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六是市房屋征收工程处党支部已将旧的宣传栏撤下,更换了新的宣传板报;市住宅改建工程处党建宣传栏内容已更新,市白蚁防治公司办公场所宣传栏已更换新内容。
16.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我局《2019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内法规条例等作为重要内容做到第一时间学、应学尽学,坚持每年中心组学习次数不少于12次,确保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常态化、长效化开展。今年已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7次。二是严格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做好会议通知、考勤登记、学习记录、宣传报道、学习档案整理等,并及时将学习情况报送市直机关工委。三是统一发放中心组学习记录本,征订了《习近平在定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供中心组成员学习。四是《2019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紧扣我局业务工作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等开展专题研讨。
17.关于学习贯彻党内重要法规条例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把学习贯彻党内重要法规条例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今年局党组中心组已开展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以及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学习。二是邀请市纪委副处级纪检监察员黄昭忠讲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是征订《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单行本,发放给党员,督促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内重要法规条例。四是将《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作为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党建考核。
18.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的不严的问题。一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把“两学一做”作为2019党建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均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形式和学习载体,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二是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检查1次“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目前,已开展第一季度督查工作,检查发现,各支部都能做到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在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并按计划按规定上党课、召开党员大会和支委会,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提升党员政治素养,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严抓实。三是认真开展“大宣讲”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理论宣讲16场,宣讲范围覆盖机关、社区和企业。四是进一步规范专题研讨工作,在党组中心组开展的专题研讨中除重点发言外,其他班子成员要进行交流发言,并做好记录。
19.关于干部培训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18年局机关和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干部,除1人因患病长期住院治疗未参加学习外,其余干部按规定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学习课时。经核实,局机关和市房屋征收办公室2016年度考核等次优秀人员中3人因未按照规定完成干部在线学习规定课时,已取消2016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资格,重新评定为称职,并全部清退已发放的奖金。二是根据今年市委组织部下达给我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名额5名,已按要求及时安排干部参加培训。同时,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干部夜校、“左海大讲堂”学习。三是定期通报每位干部完成学习课时情况,及时督促干部参加学习,确保完成每年50课时。同时,明确未完成每年50课时的,不能评先评优,不得提拔任用。
20.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方面还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地位作用、根本任务、方针原则和工作重点,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增强政治敏锐性。二是调整充实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罗若谷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三是局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主动权,确保全局上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基层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内容,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问题清单,限其整改。
五是召开的2018年度处级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会议中,处级领导干部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述责。今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将继续作为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材料的重要内容。六是制定《中共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一一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让意识形态各项任务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压紧。
2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下发《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新闻发布工作进一步规范。二是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网络安全人员管理制度,下发并严格落实《局机关门户网站管理工作规则》,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局机关门户网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众服务”微信公众号日常维护、定期更新等工作,及时为业主提供个人及小区的维修资金余额查询;杜绝在局机关门户网和微信公众号转载非权威媒体发布的文章、信息。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做好我局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大公共政策的信息发布,并在12345知识库和局机关门户网对我局热点问题和政策进行解答,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22.关于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局党组会研究2019年我局机关党建工作,召开2019年度工作部署会,局主要领导与局领导、局领导与分管处室、单位签订工作责任书,进一步统一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支部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始终把机关党的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担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负责人的职责,局领导按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制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逐条列明支部工作要求,建立每季度督查机制,按照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内容一一对照支部工作完成情况。目前,已开展第一季度检查,检查发现,各支部党建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意识增强,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良好。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反馈各党支部,要求限期整改,切实压实责任。四是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向局党组述职,进一步压实责任。五是将基层单位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2018年度考核情况已向局党组汇报,并形成问题清单下发基层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六是制定《党建工作专项整治方案》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支部组织建设情况以及作风建设情况开展季度专项督查,形成问题清单,限期整改落实,不断夯实我局基层党组织建设。
23.关于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局党组高度重视,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拟定会议方案,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一是会前,党组成员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召开座谈会6场,发放征求意见函31份广泛征求党组织、党员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共征求意见建议48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相互开展谈心谈话,并在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准备批评意见。二是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罗若谷专门就如何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明确要求,局班子成员相互批评严肃诚恳、直截了当,既融洽又有“辣”味,共提出互相批评意见24条,并对会议过程做了详细记录。三是会后,分别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上报了民主生活会纸质和电子档所有材料。通过这次民主生活会,既增进了班子团结,也提高了会议质量。四是2018年度被市委组织部诫勉处理的,按规定在民主生活会上专门报告有关情况。五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按规定做好各环节工作。会上,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清单,并就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24.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流程。各支部均按要求认真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局党员领导干部均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会上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述职,查摆问题,收集意见,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剖析自身不足,并进行了民主测评,最终对每名党员作出客观评价,使党员党性观念得到进一步强化。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全面从严治党暨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对年度评议优秀的党员进行了表彰。二是加强党建工作档案管理工作,将党建工作档案的管理、交接列入党支部工作责任清单,各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将党建工作档案按类型、按年度分别建档保管。在支部换届工程中,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档案交接责任,确保党建工作档案完整交接。同时,把工作档案的保管交接作为党建工作检查督查的重要内容,机关党委定期做好业务指导和检查督查,确保支部党建工作资料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5.关于组织建设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已成立了管委会党总支部,配齐配强党总支部班子,保证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二是强化支部组织建设,2018年按时组织市房屋征收办党支部、市防治白蚁公司党支部、市房屋征收工程处以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4个任期届满的党支部开展换届工作,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按照程序,对今年任期届满的5个党支部进行换届,配齐配齐党支部班子。三是积极引导行业党委的3个兼合式党支部将党建活动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创新行业党委党建活动开展新形式,探索行业党委党建工作新途径,丰富行业党委党建工作新载体。指导行业党支部建设党员活动场所,针对办公场地宽裕能够提供建设空间的党支部,加大建设力度,力争在2019年完成1个党员活动场所建设。
26.关于发展党员不严谨的问题。一是对2013-2018年期间党员发展材料重新梳理,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会议记录缺失的查找原始笔记,重新复印归入党员档案,入党申请书电脑打印的,退回党员重新抄写,党员大会参会人数偏少的,查找原因作出说明。二是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重申党员发展工作的严肃性,促进党务干部业务工作能力提升。三是加大党员发展工作指导,并将指导工作做细做实,严格执行党委备案及预审制度,坚持集体决策,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27.关于党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补充完善2018年度党费台账,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取了党费收款收据空白本,向基层党支部补开了2018年度党费收款收据,并按市委组织部榕委组通〔2018〕17号文件要求,填写了《各党支部上交党费情况汇总表》《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二是重新核定2019年党费缴交基数,党费收缴严格按规定开展,党员每月一交,支部按季度上交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收款后及时开具收据,登记造册。三是坚持集体研究,2018年9月至今使用的党费26550元均召开机关党委会研究,填写了《党费使用审批表》。
28.关于执行《干部任用工作条例》不严的问题。一是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和人事干部学习新修订的《干部任用工作条例》,提高人事干部业务水平。二是对2013年以来干部任用工作进行自查和回头看,发现2016年前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存在动议报告不规范问题。目前,正在进行的干部提任工作,已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干部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三是结合一线考核干部,把那些有思路、有激情、有贡献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发干部有担当有作为。
29.关于干部日常考核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立即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日常一线考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日常一线考核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严格执行日常一线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二是及时补缺补漏,严格把关,对考核表填写不规范的退回重新填写,对领导未点评的要求及时进行点评。三是规范处级领导日常一线考核,也按规定认真填写考核表。四是经核实,市房屋征收工程处2017年在编人员17人,我局核定其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为15%,应为2.55人,按照惯例该单位可评3人优秀,最后该单位评定优秀人员3人,实际优秀比例为17.6%;同时,我局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在编人员67人,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为10人,实际优秀比例为14.9%。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年度考核优秀比例要求核定。
30.关于混岗现象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制定混岗人员清退意见,逐步对借用和劳务派遣人员予以清退,并健全完善抽调人员及跟班学习人员制度。二是确因工作需继续借用办理好相关手续。三是对现有劳务派遣人员通过向劳务派遣公司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予以聘用,原则上外聘人员只出不进,除上级部门因工作开展需要增加外,确保现有总量一个不增加,并逐步减少。四是市房屋征收中心(逾期安置办)已清退部分劳务派遣人员,目前,该中心编外用工为11人,未超核定编外用工人数。下一步将随着逾期安置工作进度逐步对劳务派遣人员予以清退。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31.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的问题。一是组织相关处室、直属各单位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回头看。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按规定控制接待经费和参加人员标准,杜绝违规接待,责令相关人员退还不合规公务接待费和加班餐费。三是对差旅费报销逐一进行排查,严格对照差旅费报销规定进行核算,责令相关人员退还违规报销所得。四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对局直属单位的检查指导,结合元旦、春节节日督查,及时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通知》,发现和通报在公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改正,责令相关人员退还违规加油款、修理费、停车费、通行费等。五是开展津补贴及奖金发放专项检查,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及奖金坚决予以清退、追回,责令相关人员退还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及奖金。六是加大追责力度,对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情节较重的1名人员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在未巡先改工作中开展不到位的福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福州安心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福州市防治白蚁公司、福州市危险房屋鉴定站、福州市房地产测绘处6家单位在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上述6家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其中,对3人进行诫勉谈话、对5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人进行谈话提醒。
32.关于对市政府交办的个别工作存在推诿的问题。积极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接,已于2018年12月21日收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转来的公房维修资金2.99亿元(含利息)。因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初在审计,其财务资料于2019年4月26日移交完毕。
33.关于个别专项工作抓的不实的问题。一是正在制定物业管理信息系统方案。二是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中的基础信息管理模块、楼盘备案、资金缴交、财务对账模块、电子票据管理等功能已基本开发完成。向福州市数委提交的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云平台资源申请已获批准,下一阶段将进行部署及安全等保测评等事项,同时对目前四家存储银行历年的数据库进行清洗、并库。
34.关于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不力的问题。一是关于秘书巷危房改造问题,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在征求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同意该处按照《福州市城市危险住房改造管理办法》规定,以危房改造方式予以拆除重建。今年3月初我局组织人员到鼓楼区秘书横巷16、18号宿舍楼进行了实地踏勘,并向该业委会和温泉街道金汤社区了解相关情况,再次发函告知鼓楼区政府,要求推进改造工作,列入零星改造范围。鼓楼区政府已召开专题会议,对此事进行研究推进。二是2014年7月,我局2名干部答复省媒体致电反映福州融信后海楼盘违规收取预约金懈怠懒散、消极应付一事,已对2名干部进行效能问责,分别给予效能告诫一次和诫勉谈话一次。三是2018年端午节期间,我局值班人员脱岗一事,给予值班人员效能告诫一次。四是认真办理信访和12345件,规范信访事项办理,依法分类处理,截止6月底,共接收各级转来及群众自投信访件334件,全部及时转送交办;接收智慧福州转来12345诉求件3421件,办结率100%,其中,2月份我局12345平台诉求件满意率为100%,在市直单位中名列前茅。
35.关于存在特权现象的问题。一是巡察前我局对公务车加油卡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中发现有8名驾驶员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我局立即约谈8名驾驶员,各驾驶员均已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全部退回违规加油款。同时,对违规情节较重的1名人员予以党内警告处分。二是我局于2016年9月开展公车制度改革,当时保留了3部车、3名驾驶员。2017年12月,按照市里的部署,我局与2名驾驶员解除劳动合同,并移交了2部车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只保留了1部车,1名驾驶员。目前,我局公务用车由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统一派车(包括保留的1部车、1名驾驶员),司机油费不定额使用,按实际里程分配油费。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3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压得不实的问题。一是成立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局党组会研究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工作部署会,统一思想,传导压力。三是制定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和《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作出具体要求。四是局主要领导与局领导、局领导与分管处室、单位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五是2019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期间,结合两节廉洁督查工作对直属9家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年度考核,分别发现41个和21个问题,均形成问题清单向各单位进行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六是坚持常态化谈话提醒机制,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和中秋国庆重要时间节点,分别由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与工作人员间开展常态化提醒工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
37.关于廉洁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各单位、处室工作职责,在全局系统重新进行处室、单位及个人业务工作廉政风险点排查,特别对负责人、财、物岗位以及市征收工程处、宏榕公司等单位现场一线人员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防控机制。二是利用公开栏、会议、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片等方式开展廉政风险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全局系统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拉起、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38.关于“一案一整改”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按照省、市纪委“一案一整改”要求,对2015年市房地产测绘处杨革、李顺星案件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并加强对现场一线和重要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将权力关进笼子。二是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廉政提醒谈话,廉政短信、微信群等平台推送廉政教育案例,使大家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三是通过“党员e家”、“学习强国”平台等开展党员经常性廉政教育,及时转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典型案件,组织参加廉政教育基地等,加强正面典型激励和反面警示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
39.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问题。一是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未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市委组织部予以其诫勉处理(时间从2018年9月29日至2019年3月28日)后,局党组书记、局长罗若谷找其谈心谈话,教育其提高认识,督促其整改存在问题,其本人也作出深刻认识,表示要吸取教训,今后要认真填写个人事项报告,决不再发生类似现象。二是按照市委组织部《诫勉情况告知函》要求,已于2018年11月22日在2018年第12次局党组会议上,通报了对其予以诫勉处理的情况。诫勉处理期内,没有提名参评2018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没有提拔任用,并于3月19日向市委组织部上报了其诫勉处理情况。三是在2018年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中,注意加强宣传与教育,局主要领导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进行严格审核,并签名确认,确保申报事项不出差错。
40.关于日常监督执纪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坚持常态化谈话提醒机制,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和中秋国庆重要时间节点,分别由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与工作人员间开展常态化提醒工作,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二是积极配合市纪委派驻市城乡建设局纪检组发挥“探头”作用,坚持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和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洁纪律督查工作,对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开展移风易俗、“一桌餐”治理、“三公经费”使用、发放津补贴等工作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形成问题清单,要求限期整改。三是积极配合市纪委派驻市城乡建设局纪检组做好信访件核查工作。四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大对重点工作和平时工作作风纪律的督促检查力度,1名工作人员因不遵守值班制度被予以效能告诫1次,通过通报表扬、褒奖先进和反向问责、鞭策后进,加大查处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行为的力度,有效激发了我局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41.关于“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已对在未巡先改工作中开展不到位的福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福州安心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福州市防治白蚁公司、福州市危险房屋鉴定站、福州市房地产测绘处6家单位在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9名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其中,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5人、谈话提醒1人。
二是通过“党员e家”、“学习强国”、“党员学习微信群”平台等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件,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加强正面典型激励和反面警示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三是加大“第一种形态”运用力度,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42.关于对下属单位的人事权监管不严的问题。一是下发《进一步规范人事工作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人事权的监管。二是市房屋征收工程处魏俊清因长期患有偏头性疾病,已于2018年11月申请辞职,并按规定办理了减员手续。三是市住宅改建工程管理处翁朝辉已到岗上班,由单位先行垫付但尚未退回的五险一金,正从其工资、绩效中扣除,直至欠款交清。
43.关于对下属单位资金使用监管不严的问题。一是下发《关于开展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财务基础管理,做好财务风险控制,推进财务风险预警全覆盖。同时通过开展专项审计有关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管理监督。二是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转发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并结合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开展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自查,推进与单位发展相适应的财务队伍建设,依规配备会计人员,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三是市房屋征收工程处2018年按市人社局核定的工资总额发放,2019年3月,该处已向市人社局工资处申请核定2019年工资总额。四是严格执行工资标准和市人社局核定的绩效,取缔市住宅改建工程处自定的工资和绩效标准,对多发部分予清退。现已查出超标准发放14952元,已清退14952元。目前,仍在继续清查超标准发放问题,如有发现违规发放问题,将坚决予以清退。五是2014年改建处一处公房被拆迁,获得拆迁补偿款时没有规定公房补偿款应上交财政,因此改建处将补偿款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及单位日常开支。市改建处目前将该笔欠款挂账,待有资金后再上缴市财政。今后再遇到公房被征收,将严格按照公房补偿款上交财政的规定执行。六是市房屋征收工程处和市宏榕房屋征收工程公司已全部收回出借的大额资金。七是市房屋征收工程处未经我局审批出资购买商住楼,鉴于目前该处房产已升值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我局党组下发《关于市房屋征收工程处购置房产未经我局审批和办理报备手续有关问题的通报》,对市房屋征收工程处及其负责人予以全局通报批评。
44.关于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一是经核实,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尚有23处房产因历史时间跨度较长,所购买房产、换房的房产开发企业已解散、倒闭,购房协议原件遗失、办理房产证的资料不全等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二是鼓楼区通湖路西侧观音桥天盛花园3套房屋,已移交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三是金山紫竹苑2号楼出租店面,已将2014年9月起的租金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局。四是已通知在杨桥大厦办公的3家社团限时搬离正在使用的办公用房。五是我局下属企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的,对原承租合同到期或合同期中途退租,且有产权的房产通过互联网招标平台(海峡纵横网)进行公开招租;对因合同租期未满,且有产权的房产继续履行合同,待租期满后,按照规定通过互联网招标平台(海峡纵横网)进行公开招租。对没有产权或产权不明晰的房产,因招标平台不承接,采取自行对外招租的形式,通过在出租处张贴招租启事、单位OA网、单位微信群等发布招租启事,面向原租户及管委会职工进行招租。六是局党组已研究同意市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实施细则》和国有资产转让相关规定及工商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依规办理公开转让所持有的福州榕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45.关于个别房产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向市二建公司追偿代管店面期间所欠租金,待追讨到位后上缴市财政专户。目前,已抽取资产评估机构正在进行资产评估,并以评估值作为市二建公司赔偿我局价值,待追讨到位后上缴市财政专户。
46.关于房屋征收工作存在风险的问题。一是已上报市政府审议《关于加强我市房屋征收工作规范化管理意见(试行)》,拟通过加强房屋征收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加强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强房屋拆除的规范、监督工作,加强行业监管等,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征收工作。二是组织一线工作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结合岗位职责查找分析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三是每一个项目开始进场前,组织全体员工召开动员会,讲原则树规矩,进行廉政提醒工作。四是实行征收项目科组长负责制,科组长和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征收任务的同时,负责对项目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五是每个项目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
47.关于大额资金出借不合规的问题。市房屋征收工程处和市宏榕房屋征收工程公司已全部收回出借的大额资金。今后对暂时闲置资金将委托银行进行贷款,杜绝企业间借款行为。
48.关于违规将银行贷款用于缴纳土地转让金的问题。一是市房屋征收工程处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因该单位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未发现将银行贷款用于缴纳土地转让金的情况,同时该单位也没有向银行进行贷款行为。二是为支持市坤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隶属市国资委),市房屋征收工程处和市宏榕房屋征收工程公司曾将部分资金借给该公司使用。市坤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曾将部分借款用于缴纳土地让金,该交款行为是该公司企业行为。目前,借款已全部收回。三是今后将加强防范意识,杜绝该情况发生。
49.关于大额经费支出未经公开招投标程序,2015-2017年市征收工程处安保工作未公开招投标的问题。由于在房屋征收工地进行保护性拆除时,由涉及的镇政府或区执法局牵头保安公司等部门联合执行,其安保费用由征收实施单位按区政府会议纪要规定的标准支付。已发函给各区涉及的区镇及执法局要求提供保安的抽签情况。今后,将要求派人参加镇政府或区执法局随机抽取活动,并将抽取情况存档备查。
50.关于发放工地补贴存在风险的问题。由于在实施房屋征收过程中,需镇、村工作组配合,配合拆迁的非公职人员以及强拆和保护性拆除的参加工作人员补贴由征收实施单位支付,列入征收成本,参加的工作人员是否属于工作人员的身份由镇政府和区执法局进行甄别。已发函给涉及的区镇及执法局要求确认发放补贴的对象是否符合要求。今后,每一笔发放将要求镇政府或区执法局在甄别名单上盖章确认发放人员不属于公职人员,并要求领取补贴对象按规定附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等信息。
(七)落实问题整改方面
51.关于上级巡视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对2015年省委巡视发现的35个逾期未回迁问题进行了整改,已完成35个项目15733户24824套237.64万平方米,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52.关于未巡先改不够彻底的问题。一是对于局机关借用车辆在下属单位的开支,鉴于产生的钱款发生在2013年1月至2016年10月期间,无法通过财政追加预算。二是对超出接待经费和参加人员标准的公务接待费坚决予以收回。三是对多报销差旅伙食补助费的坚决予以收回。四是对违规加油款、修理费、停车费、通行费坚决予以收回。五是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及奖金坚决予以清退、追回,对因人员离职、退休等原因尚未清退的继续追讨。六是对在未巡先改工作中开展不到位的福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福州安心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福州市防治白蚁公司、福州市危险房屋鉴定站、福州市房地产测绘处6家单位在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9名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其中,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5人、谈话提醒1人。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为1件1人,目前已立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的部署要求,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工作到位、清零、见效。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把聚焦问题、解决问题、深化长效机制建设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经常组织开展“回头看”,特别是有一些需长期坚持的,要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还处在整改过程的,继续紧盯不放,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开展整改,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务求整改实效。同时,坚持预防在先,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强化新思想学习。认真落实好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系统地学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政治素养,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严格监督执纪。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完善源头防控机制。以工作岗位为重点,全面排查廉政风险易发、多发部位及廉政风险点。在排查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突出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防控制度为保障,不断完善和创新相关工作制度,真正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崇尚实干、勤政为民,雷厉风行抓好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是切实提升工作执行力。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对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逐项协调推进,逐项跟踪落实,确保上级的部署得到及时有效落实。二是切实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坚持统筹协调,学会“十个指头弹钢琴”,全力以赴抓好群众关心的规范提升物业管理、群租房整治、房地产市场整顿等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把握好干部标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适时选拔任用一批干部,并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建立交流轮岗制度,做到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并重,激励干部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在机关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8035526;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4层,邮政编码:350007;电子邮箱:fzfgjjgdw@163.com。
通知中的重点
小编给你划出来!
事关你的房!
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
房管局这样做!
↓↓↓
房地产调控
强化对各县(市)区的督导,要求各县(市)区科学划分调控片区,明确调控目标,实现房地产市县两级同步精准调控。
旧屋区改造
出台了《关于完善城区旧屋区改造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的实施意见》,提高房屋征收货币补偿价格,使货币补偿单价基本接近周边普通商品房网签价格,群众选择货币补偿进行安置比例大幅度提升。
逾期回迁
对部分建设进度滞后以及存在户型缺口的安置房项目,会同各区做过细的群众思想工作,采取适时组织图纸选房、多方筹集房源、适当增减户型、货币回购等方式,加快解决历史遗留未回迁安置问题。
创新推出安置型商品房,落实精准对接,从机制上有效遏制逾期增量。
公租房
已经接收金凤新苑、浦口新城并组织配租;
倒计时安排三个项目工期,确保狮峰新苑(东山苗圃)在2020年6月竣工;盖山新苑在2020年5月竣工;东山丽园在2019年底全部竣工。
物业监管
2018年以来,对13家被黄牌警告的物业企业,在半年的处罚期内限制其在福州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并要求他们在半年内整改到位。
目前,已对未整改到位的1家物业企业给予红牌警告,限制其在福州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对未整改到位的1家物业企业延长黄牌警告至2020年2月,限制其在福州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
还有一些
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
小编也整理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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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存在特权现象的问题
福州房管局回应:
一是巡察前我局对公务车加油卡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中发现有8名驾驶员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我局立即约谈8名驾驶员,各驾驶员均已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全部退回违规加油款。同时,对违规情节较重的1名人员予以党内警告处分。二是我局于2016年9月开展公车制度改革,当时保留了3部车、3名驾驶员。2017年12月,按照市里的部署,我局与2名驾驶员解除劳动合同,并移交了2部车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只保留了1部车,1名驾驶员。目前,我局公务用车由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统一派车(包括保留的1部车、1名驾驶员),司机油费不定额使用,按实际里程分配油费。
关于个别房产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
房管局回应:
向市二建公司追偿代管店面期间所欠租金,待追讨到位后上缴市财政专户。目前,已抽取资产评估机构正在进行资产评估,并以评估值作为市二建公司赔偿我局价值,待追讨到位后上缴市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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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彦玫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zjj/2019-07-14/2282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