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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步全面落地实施12项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
▲外籍人士墨菲申办5年工作类居留许可
台海网8月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利萍 通讯员 厦公宣)8月1日起,国家移民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复制促进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12项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厦门市同步全面落地实施。
据悉,这12项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涵盖扩大外国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放宽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对象范围、拓宽外国人才引进对象范围、提高外国人服务管理水平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将对厦门市吸引高层次人才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可申办5年以内居留许可
新政实施之前,外籍人士带领的工作团队外籍成员和科研辅助人员,只能办理一年居留许可,不能办理长期签证证件,在厦就业不可兼职。
新政实施后,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可推荐其带领的工作团队外籍成员和科研辅助人员,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长期签证或居留许可。创新创业团队外籍成员,也可凭团队负责人担保函件,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外籍人员连续工作满2年可申办5年居留许可
新政“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聘雇的外国人,已办妥工作许可、来不及出境办理工作签证的,可凭工作许可等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对已连续两次办理1年以上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按规定申办有效期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将大大方便来厦工作的外籍人士。
昨日上午,澳大利亚籍厦门某酒店高层管理人员墨菲在同事的陪同下来到出入境大楼办理申办有效期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此前墨菲在中国已经工作近10年。
“新政对于我们在厦工作的外国人来说真是太方便了,我以前每年都要来办签证,今年办一次就可以在这里工作5年。”墨菲说。
永久居留推荐权的单位从1家增加到3家
新政实施前,厦门市仅有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管委会1家单位拥有外籍人士永久居留推荐权,申请渠道仅限于投资、任职、夫妻团聚等。
这次出台的新政,外籍人士申请永久居留权时,取消了工作单位和职级的限制,同时将申请对象扩大到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和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华人博士,并且允许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解决了外籍人才的后顾之忧。
此外根据新政规定,厦门市有永久居留推荐权的单位从1家增加到3家,即在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管委会的基础上,增加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厦门片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自创办”)和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同时,在原有投资、任职、夫妻团聚等渠道的基础上,新政增加了“双自”(自贸委和自创办)推荐渠道、市场化渠道、就业居留转换渠道和华人专属渠道等,实现了永居办理渠道“全覆盖”。
责任编辑:王贵溪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ldjj/2019-08-02/22928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