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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拨款补助治污
台海网8月4日讯(记者 宋军营 实习生 罗红梅) 记者昨日从石狮市环保局获悉,该市将从排污费收入中下拨173万元,用于重点污染源、静电除尘、污水回用工程等防治项目。
据了解,此次环境污染防治资金补助对象主要集中于石狮市伍堡、大堡、锦尚等三个工业污染集中控制区和邯江、永宁等镇。资金主要用于石狮市南华环境工程公司等9家企业的污水处理厂扩建、静电除尘项目以及蚶江、永宁等镇的4项溪流整治项目。
责任编辑:山三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zjj/2006-08-04/229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