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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控涉及“违法兼职” 台大校长管中闵以唐诗明志


▲管中闵

  台海网9月3日讯(海峡导报驻台记者 薛洋)蓝营出身的台湾大学校长管中闵被控“违法兼职案”,台当局“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以下“公惩会”)2日下午宣判,给予其“申诫”的处分。管中闵委任律师随即回应说,没办法接受判决结果,看完判决全文后再研议是否有提起再审的必要。

  案件起于台监察机构今年1月间弹劾管中闵,理由是其在2012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3日期间,担任台当局高阶政务官甚至是机关首长,涉“违法兼职”匿名为岛内某周刊撰写社论,获取年约新台币65万元兼职报酬,移请“公惩会”审理。管中闵当时则辩解,自己也不是媒体编制内的人员,没有职位何来“兼职”之说,称只是受邀撰稿并没有匿名。

  据了解,“公惩会”若认定为有“违法”、失职行为,判决惩戒有9个层级,最重为免职(不能当校长)、撤职、降级、减俸、记过、申诫等;但若认为有“违法”行为,但无惩戒必要,或没有“违法”行为,则会判决不予惩戒。

  全案8月19日辩论终结,“公惩会”9月2日下午4时宣判,认定管中闵涉及“违法”,处以“申诫”处分。“公惩会”相关官员说,“申诫”会影响公务员的年终考级,但不会影响其职务。

  管中闵委任律师陈信宏听判后表示,司法是作为人民权益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很遗憾公惩会做出这样的判决,对人民言论自由的保障是不周到的,对于判决结果没有办法接受。

  管中闵本人则透过脸书以唐诗明志:“人生固有命,天道信无言。青蝇一相点,白璧遂成冤。”该诗出自陈子昂的《宴胡楚真禁所》,狱中的陈子昂感慨自己被谗言构陷,青蝇玷污了白璧。

  去年1月,管中闵当选第12届台大校长,民进党当局认为有“瑕疵”拒发聘书,此后引发一连串“卡管”风波。2日“公惩会”判决出炉前,鸿海创办人郭台铭还发文挺管,感叹台湾为了政治上的蓝绿恶斗,而把经济、科技、教育这些百年大业之事给耽误了。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19-09-03/23024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