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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接受检察院监督 厦门集美区开全省先河

  台海网9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近日,集美法院与集美检察院共同签订《关于加强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合作备忘录》。这种将民事执行活动接受检察院监督的做法,在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尚属首例。

  据悉,此次签订的备忘录内容包括法律监督的范围、针对不规范执行的具体监督形式、检察建议的规范机制等,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gqbd/2019-09-12/2305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