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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卖银行卡卷入诈骗案在厦被调查

 

  台海网10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同检 /文 陶小莫/漫画)办张银行卡卖钱?可能会摊上大事!近日,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男子小叶(另案处理)因卖了几张银行卡,卷入一起诈骗案,还因此被警方调查。

  检察官提醒说,出售银行卡有巨大风险!卖出去的卡很可能会被不法分子用来洗钱、诈骗等,卖卡人可能因此卷入刑事案件。因此,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了解银行卡买卖、租借的危险性,不得将银行卡出借、出售给他人,以免落入不法分子设下的陷阱。

事件:卖了十张银行卡他被警方调查

  小叶是个小伙子,家住四川成都。2017年4月,他刚好看到了一个介绍零工的QQ群,看到一条招聘兼职的信息后,由于缺钱想打零工,小叶便拨打了招聘信息上的电话。打通电话后,对方表示,要找人办些银行卡,要收购银行卡,每一张120元左右,至于用途,则是用于网店“刷单”,就是收了银行卡来绑定淘宝、唯品会等商城,要给商城刷单用的,保证不会用作他途。

  听对方这么说后,小叶想着只要不是办信用卡,不会被透支,应该没有什么事,又因为缺钱,就同意了。

  于是,隔天小叶按照约定地点找到对方,随后又到附近的银行营业厅办了两张银行卡,并且都绑定了U盾,办完之后,对方支付了240元,并且拿走了银行卡和U盾。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小叶由于缺钱,陆陆续续和对方见过几次面,办了大约十张银行卡卖给对方。

  让小叶没想到的是,他因此被卷入了一起诈骗案件。2017年5月,在同安的陈某遇上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总共被骗了303341元,其中,有156340元就流入了小叶名下的银行卡账户,小叶因此被警方调查。

 

幕后:有团伙收购银行卡转手卖给诈骗集团

  原来,自2017年3月起,靳某伙同他人在四川省成都市向他人收购银行卡,并将苟某发展为下线。苟某在网上发布兼职信息,发展“带队”下线严某、谢某2人,由“带队”的下线通过网络寻找他人办理银行卡及U盾、网银等,收购后再非法出售给苟某,苟某再加价出售给靳某。

  其中,小叶的银行卡便是出售给严某,严某转给上线后,再由苟某、靳某等人转手卖给诈骗集团。

  经查,靳某等4人分别非法获取他人银行卡74张至345张不等。

  不久前,同安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靳某、苟某、严某、谢某等4人提起公诉。

  近日,同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靳某、苟某、严某、谢某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至五万元不等。

检察官提醒:出售银行卡有巨大风险!

  检察官提醒说,出售银行卡有巨大风险!我国的银行卡属于实名制,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有可能被收卡人用来从事非法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非法买卖的银行卡、身份证等可能被用于洗钱、逃税、诈骗、开店刷信用等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一旦所售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核心账户,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连带责任。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9-10-29/23217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