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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问”职业放贷 遭遇非法放贷,借钱可以不还吗?

 


▲昨日,导报“律师来了”接听读者相关咨询

  台海网11月3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文 钟洪/图)非法放贷该当何罪?2年内10次放贷就构成犯罪吗?放贷人构成犯罪了,借款人借的钱可以不还吗?正常的民间借贷活动会受影响吗……

  昨天下午,导报“律师来了”栏目开通咨询热线,针对放贷和借贷的法律问题,众多读者争相来电咨询,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陈弘毅律师和该所实习律师郑静云耐心为读者解答了这些法律问题。

  此外,律师团队同时通过微信号“xmlsll”接受读者在线咨询。针对这些在线咨询的问题,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辉律师、福建法森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林黎晖律师和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黄健雄也分别作了在线解答。

  近日,《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非法职业放贷构成犯罪。这一规定将对民间借贷活动产生重大影响。针对这一热点问题,导报昨日开通了咨询热线,导报记者和律师团队还从读者咨询当中精选有代表性的问题和案例,总结出职业放贷“8问”。

 

1非法放贷如何认定?

  刘先生:我经常向朋友出借资金,想了解一下这样做算不算非法放贷,会不会构成犯罪?

  林黎晖: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非法放贷数额应当以实际出借给借款人的本金金额认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在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基础上,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情节严重”,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2亲友间借贷是否构成犯罪?

  张女士:我借款50万元给一个亲戚,约定利息为月利率2%,这种情况可能构成犯罪吗?

  林黎晖: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的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非法放贷行为才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即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认定为“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您如果没有上述的情形,是不涉及犯罪的。

  另外,非法放贷的行为不一定都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一个基本要件是年利率超过36%,并且还要情节严重。

3贷款后高利转贷该当何罪?

  王先生:我打算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并向银行贷款,再将贷款借给朋友,赚取利息的差价,这种行为会构成犯罪吗?

  林黎晖: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的规定,为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实施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择一重罪处罚。根据你所陈述的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能还会构成《刑法》第175条规定的高利转贷罪,与非法经营罪择一重罪处罚,套取金融机构资金转贷获利是违法行为。

4遇非法放贷,能借钱不还?

  陈先生:我向网贷公司借了几笔钱出来做生意,如果这个公司是非法放贷,我借的钱是不是可以不用还了?

  郑静云:网贷公司如果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9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因此网贷公司的借贷行为如果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但是,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借款人仍需偿还借款本金给出借方。

5非法放贷犯罪如何量刑?

  刘先生:如果非法放贷构成犯罪了,会怎么量刑?

  林敏辉: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非法放贷构成犯罪,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6曾非法放贷,会被追责吗?

  谢先生: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颁布之前,非法放贷的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陈弘毅:由于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违反国家规定”,而在《意见》施行之前,没有相关的“禁止非法放贷”的“国家规定”可供违反。所以,《意见》事实上是无法溯及既往的。同时,根据罪刑法定及从旧兼从轻的刑法原则,《意见》施行前的非法放贷行为不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7民间借贷会受影响吗?

  刘先生:以后正常的民间借贷活动会不会受到影响?《意见》加剧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黄健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对非法放贷行为定罪处罚依据、定罪量刑标准,并明确规定对黑恶势力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应当从严惩处,对于推动完善金融法律治理体系,系统整治金融市场秩序,依法惩治非法放贷犯罪,特别是因非法放贷诱发的涉黑涉恶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打击非法高利放贷是为了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防止非法高利放贷行为冲击正常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意见》将部分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批准经常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行为作为犯罪处理,不会影响正常的民间借贷活动,不会加剧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8职业放贷触犯几宗罪?

  陈先生:职业放贷人可能触犯哪些罪名?

  黄健雄:《意见》对非法放贷行为的入罪标准进行了合理限定,包括:违反法律监管规范(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实质上非法从事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以及造成严重危害(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符合上述条件的非法放贷行为,可被视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进而依照刑法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另外,如果是有组织地非法放贷,伴有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标准,那么,应当分别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侦查、起诉、审判。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9-11-03/2323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