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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交警推行新规:行人违法要指挥交通
台海网11月14日讯 据厦门电视台报道,2017年10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实施,其中,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未按规定通行这一交通违法行为,被列入处罚名单。近日,交警部门针对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推出了处罚的规定,接下来一起去了解下。
下午五点多,交通晚高峰来临,湖滨南路与白鹭洲路交叉路口,车辆和行人都逐渐多了起来,路口处四个安全岛上,停留着等绿灯准备过马路的行人。而此时,市民曲先生因为骑着电动车闯红灯过马路被交警拦了下来。
交警与曲先生对话:配合我们的交通执勤,辅警民警在场,对过往的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对他们进行一个引导,看你是选择接受处罚还是 我选第二个吧。配合现场执勤,对
穿上反光背心,曲先生开始配合交警协勤工作。交警部门介绍,根据《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行人通过路口的违法行为,是可以处于罚款的,不过他们还推出了一种新的处罚方法——安排当事人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免去罚款。曲先生成为了这种处罚的第一人,在几分钟时间里,他连续制止了多个想要闯红灯过马路的行人。15分钟后,曲先生结束了协勤工作,不过他对文明出行有了更多的认识。
市民 曲先生:相对于罚款,我们仅仅是一些经济负担,并不会很深刻,红绿灯毕竟是为了我们的安全考虑。
对于交警部门推出的这个新办法,不少市民都表示赞同。
市民:会更加提醒大家要去遵守交通规则。
市民:会更好,自己去指挥印象会比较深刻,下次就很自觉不去闯红灯了。
今天晚高峰,在湖滨南路与白鹭洲路路口处,共有4位市民因为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其中一人选择罚款,另外三人都选择了协勤工作。根据规定,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根据情况被处以50到100元的罚款,交警部门统计,截至昨天,今年以来我市共查处行人交通违法行为723起,其中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就有294起。接下来,交警部门将以开元交警中队和湖里交警中队的辖区为试点,推行对交通违法当事人协助维持交通秩序的做法,宣传文明出行。
思明交警大队开元中队民警 陈龙:希望当事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树立一个正面的作用,向过往的行人还有骑车的市民,告诉他们闯红灯带来的危害,同时我们警方也是利用这种方式,预防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海子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19-11-14/23274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