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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获得中央支持资金16.3亿元
台海网11月19日讯 据福建日报APP-新福建报道 据福建省财政厅消息,近日,财政部提前下达专项资金16.3亿元,支持福建省部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其中,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3.29亿元,老旧小区改造5.01亿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8亿元。资金将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住房租赁市场试点等。(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责任编辑:杨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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