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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生:台胞在大陆同等参评职称 职业资格采认更便利
针对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中涉及台胞参加职称评审相关内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李金生25日表示,采取这项措施目的是为在大陆工作的台湾同胞提供更便利条件,共享大陆人才发展机遇。
国务院台办当日举行“26条措施”专题记者会。李金生在答问时介绍,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拓展职称评价人员的范围,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他指出,“26条措施”又进一步明确,在大陆高校、科研机构、公立医院、高科技企业这些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台湾同胞,符合条件的都可同等参加大陆相应系列、级别的职称评审,他们在台湾地区参与的项目、取得的成果等,同等视为本人的专业工作业绩,他们在台湾工作的年限也都同等视为职称评审要求的专业工作年限。
李金生强调,这里有个关键词就是“同等”。这项政策赋予台胞在大陆参加职称评审,和大陆专业技术人才一样同等的待遇,而且更符合在大陆工作台胞的特点,也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他介绍,目前这项政策已落地。如福建省已开展了台湾同胞在闽参加职称评审的试点,目前已有173名台湾同胞通过评审取得了相应职称。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落实好台胞在大陆的职称评审政策,为他们提供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在介绍“26条措施”中关于职业资格采认相关便利化措施时,李金生说,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对台开放大陆职业资格考试。去年2月,根据“31条措施”(《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大陆对台开放5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符合条件的台胞都可通过考试取得大陆职业资格证书。二是积极支持福建省直接采认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他介绍,为方便台胞来大陆工作和创业,特别是在福建工作和创业,经商有关部门同意,今年我们在福建省先行试点,直接采认台湾地区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福建省按照结构框架相似、报考条件相当、职业管理要求相近、产业发展急需的原则,研究提出《两岸专业技术职业资格采认试点目录》,共包括34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其中14项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20项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李金生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支持福建省做好试点工作,为台胞在大陆工作提供更便利的人才评价服务。
责任编辑:黄荣亮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bilateral/2019-12-25/2340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