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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再发公告!现接受社会捐赠,共同战疫!
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战,大力弘扬“嘉庚精神”,发动社会各界及海外华人华侨社团组织、企业或个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捐赠集美区防控疫情所需医用耗材、防护用品等物资及善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物资捐赠
1、接受捐赠的物资类别
(1)口罩:医用普通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N95或类似)等,其他防护口罩(平面)、防护口罩(KN95或类似)也可。
(2)医用防护服,非医用等同类产品也可。
(3)医用防护面屏。
(4)医用护目镜,非医用等同产品也可。
(5)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6)额温枪(非工业)。
(7)立式红外测温门。
(8)免洗医用洗手消毒液/凝胶,其他免洗消毒液也可。
2、接受捐赠的物资要求
(1)各类捐赠物资均应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或国际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2)物资捐赠请先行电话联系,沟通捐赠意向,双方确认后再行捐赠。
3、捐赠通道
集美区工信局
联系人:
小陈0592-6221819、13606040556
小林0592-6221826、13799799676
二、关于捐款
1、厦门市集美区红十字会
开户名:厦门市集美区红十字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集美支行
账号:3510-1556-0010-5251-3697
联系人:小魏
联系电话:0592-6683682、15080326076
2、厦门市集美区慈善会
联系人:小高
联系电话:0592-6665162、15980841994
备注:捐款前可先电话联系
三、有关说明
1、捐赠的物资,用于集美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捐赠资金将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采购所需经费。境外捐款请尽可能采购物资捐赠。
2、对定向捐赠的款物将直接交付受捐单位使用,未定向捐赠的款物由集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统筹调配使用。
3、为方便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4、基于疫情防控需要,捐款建议以网上转账捐赠为主要渠道,捐赠时请注明“集美区抗击新型肺炎”。
5、上述联系电话24小时值班,拨打时若有占线情形,请耐心等待,稍后再打。非常时期,敬请谅解。
6、纪委监察系统监督举报电话:12388。
集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谨对海内外爱心捐赠善行义举
表示诚挚谢忱!
责任编辑:王贵溪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gqbd/2020-02-05/23523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