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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医保的企业可延期缴纳

  台海网2月11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  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日前省医保局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共同应对疫情。

  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按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企业,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

  延期缴费期间不收滞纳金、不划拨个人账户,不影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预计全省职工医保基金收入(含生育基金收入)每月将缓收13亿元。(记者 冯川叶)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gcdt/2020-02-11/23546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