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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推低保家庭住房实物与货币保障“无缝衔接”

台海网3月28日讯 据厦门广电网报道  记者从市住房局了解到,今年厦门市第一批面向低保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配租,将采取“实物保障”和“货币保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申请户在交房入住前的“等房”期间,可申请享受货币补助。

  根据这一办法,低保申请对象提出“实物保障”申请但尚未交房入住前,经审核并确认资格,在“等房”期间,市住房局房屋事务中心可为其提供“货币保障”,待低保家庭交房入住保障房后,“货币保障”停止发放,两种保障模式之间实现“无缝衔接”、“不留死角”。今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启动后,有关方面便主动靠前服务,将“货币保障”事权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下放到各街道办,与申请保障房一并受理。

  市住房局副局长 叶德传:我们现在靠前服务这块就是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然后根据这个名单就发放到街道办,由街道办通知他们来申请,使低保对象更方便地申请。

  据了解,此前厦门市对低保家庭住房保障采取的是实物与货币并行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只能选其一,选择“货币保障”的家庭分岛内外两个标准,按照每人每月10平方米的居住面积予以货币补助,以岛内为例,一人户可获补助金200元,2人户360元,三人户450元。自2015年以来,目前正在享受住房“实物保障”的低保家庭有1200户,享受“货币保障”的有900户。通过两种保障方式,厦门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ldjj/2020-03-28/2370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