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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伴郎婚宴现场作案 偷走新郎6000多元红包

  台海网4月1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同检)厦门一伴郎竟在婚宴现场作案,偷走新郎6000多元红包。昨日,导报记者从同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这名偷走红包的伴郎近日被判有罪,还要退赔新郎损失。

  经查,去年9月,小陈(化名)在村里举办婚礼,宴请亲朋好友。在婚宴现场,有不少朋友需要接待,朋友们将份子钱交给新郎小陈,他就先放在自己口袋里。随后,小陈跟新娘带着伴郎伴娘们一桌桌去敬酒。

  第二天中午,小陈在清点酒席上收到的份子钱时,发现少了几个红包。

  小陈不知道,口袋里的红包被陪他一起敬酒的伴郎荣某(化名)偷走了。

  原来,敬酒过程中,荣某看到新郎口袋里装着不少红包,于是趁他向亲朋好友致谢敬酒时,一次次伸手,把红包一个接一个偷出来,揣进自己口袋。

  敬酒结束后,荣某都没顾上吃一口,就揣着红包离开了现场。回家后,他掏出红包清点,一共有9个,金额总计6530元。

  偷了红包后的两天里,荣某邀请朋友一起到酒吧玩,很快就把偷来的钱挥霍一空。几天后,他到朋友阿亮家中泡茶,聊天中提起自己曾在婚宴上偷了新郎的份子钱。

  在阿亮的再三劝说下,荣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自己盗窃一事供认不讳。

  经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同安区法院一审作出有罪判决,并责令荣某退赔人民币6530元。因荣某作案时未成年,又是自首,所以对其免刑。

  事后,荣某说出盗窃的原因,他说自己是因虚荣心作祟。原来,早已辍学的他,平时跟一帮朋友混。朋友经常请他去酒吧玩,他从来没钱请朋友,很没面子。那天看见新郎口袋里的红包,就想偷了请朋友喝酒。

  检察官说,荣某作案前多次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形成了虚荣、攀比、贪婪的心理,最终萌生盗窃的念头。对此,检察官特别提醒家长引以为戒,注意对未成年子女进行金钱观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20-04-16/23758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