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中心厦门时政要闻 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市副市长国桂荣建议:全面提升公众应急救护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市副市长国桂荣建议:全面提升公众应急救护工作

  台海网5月23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如果能够及时正确地实施应急救护,演员高以翔去年底在录制节目时意外猝死的悲剧也许就能避免。我呼吁每个人都积极学习应急救护知识,来应对生命健康的突发危机。”在昨日的连线采访中,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市副市长国桂荣表示,她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就全面提升公众应急救护工作提交提案。

  国桂荣同时兼任厦门市红十字会会长,她一直关注和重视公众应急救护工作。“在心跳骤停时,最佳抢救时间只有‘黄金4分钟’,能否‘死而复生’,关键在于是否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救治。”国桂荣强调,加强公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提高公众在突发急症和意外伤害中的自救互救能力,是降低人员伤亡的有效举措,但在实际调研中,她发现我国应急救护工作仍存在公众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率较低、缺乏固定的公众应急救护培训机构、公众应急救护缺乏法律保护、公共场所应急救护器材缺乏等问题。

  针对这些情况,国桂荣在提案中建议,要加强顶层设计,出台《急救法》,把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推广自救互救技能纳入社会治理创新重要内容,明确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组织人员参加应急救护培训。要将应急救护知识的普及和培训纳入国民义务教育学习和上岗前培训内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评比指标体系,推动提高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在社区、学校、机关、企业的普及率。要制定公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公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管理责任单位,以及培训内容和有关要求。此外,还要大力推动应急救护设备的配备、管理和培训,在公共卫生支出中设立专项经费,对特定公共场所强制设置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等应急救护设备。

  除了改变“不会救”的局面,还要解决“不敢救”的问题,国桂荣说:“建议国家以法律形式保护施救者,明确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众,对急、危、重伤病人按照操作规范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不承担法律责任。让‘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蔚然成风。”

  【背景】

  突发濒死病人

  有87.7%发生在医院外

  去年底,演员高以翔在录制节目时意外猝死引发了公众对急救知识的关注和讨论。事实上,公开资料表明,我国危重急症、意外伤害导致的突发濒死病人有87.7%发生在医院外的环境中。

(记者 卫琳)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zjj/2020-05-23/2387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