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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失业保险需先进行失业登记!厦门明天起全面开展个人失业登记
■劳动者可通过线上渠道进行失业登记。
台海网6月30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明天起,我市将全面开展个人失业登记。劳动者从用人单位离职后,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登记,人社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失业登记。今天上午,市人社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表示,将完善构建失业人员数据库,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分级分类服务。登记完成后,失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各项就业创业帮扶服务及失业保险待遇。
无业状态的劳动者 需进行失业登记
此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人不用进行失业登记。从明天起,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常住人口(含港澳台居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线上或者到线下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
对用人单位来说,全面开展个人失业登记后,操作手续与目前相同,即: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15日内登录厦门市产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xmhr),办理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登记手续。
全面开展失业登记 是为更精准帮扶
进行失业登记,对劳动者有什么作用呢?今后,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需先进行个人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后,人社部门将强化登记失业人员服务。
市人社部门将搭建失业登记管理平台,采集登记失业人员基础信息,完善构建数据库。依托这个数据库,人社部门将主动联系登记失业人员,为其提供分级分类服务。首先,开展精准就业帮扶。失业人员登记失业后,社区工作人员将对其开展就业信息调查,了解其就业意向、培训意向、创业意向,宣传我市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制定个性化就业援助计划。其次,对有创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实训)服务,可依据相关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补贴(助)奖励优惠政策。
【链接】
失业登记渠道
线上渠道:人社部依托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开设的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入口(含网站、APP端);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网厅(https://app.hrss.xm.gov.cn/ggfwwt-portal),微信端也将于近期推出。
线下渠道:社区(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本市户籍劳动者线下渠道进行失业登记,可在户籍地所在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非本市户籍劳动者(含港澳台居民)线下渠道申请失业登记,在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失业登记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其他失业人员。
上述失业人员未办理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的,视为无就业要求人员,不计入登记失业人员统计范围。
(记者 吴笛)
责任编辑:王贵溪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ldjj/2020-06-30/2400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