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台湾岛内政经 蔡英文喝斥“大法官”之谜的危险
蔡英文喝斥“大法官”之谜的危险
近来蔡英文是否曾喝斥“大法官”,同样如同罗生门般令人难解。
前“大法官”许玉秀投书,直指蔡英文3月与岛内司法改革倡议团体会面时,不仅责备在场的“司法院”秘书长,还命人找来曾任秘书长的现任“大法官”吕太郎,当众严厉喝斥一番。蔡英文办公室及“司法院”立即发声明指此是“凭空指控”,与会的民团人士也缓颊说,蔡英文只是“上火”或“训诫”官员而已。
事实上,蔡英文有无责备、喝斥“大法官”,可能只是文字叙述或当事人主观感受的差异,并非此事件的关键。真正的问题在于,蔡英文竟然可恣意地把“大法官”叫来问话,将司法独立弃之如草芥!
司法独立的内涵,除了法官裁判必须根据法律及事实作出判断,不受任何外在干预或影响之外,同时也确保在权力分立下,司法权运作不受其他权力机关的不当干涉。因此,台湾有条例明定:“法官须超出党派以外,依据法律独立审判,不受任何干涉”。所谓不受任何干涉,指的是法官行使审判职权,独立于民进党当局或地方各政府机关之外,不受其他任何机关指令之拘束,不论是以建议、推荐、关说、请求、要求等方式。
倘若任何机关都可以“执行公务”为由,随时找法官来“咨询”,试问要如何确保法律“不受任何干涉”的要求?尤其是提名任命“大法官”的蔡英文,将可以弹劾台湾地区领导人的“大法官”随传随到,如此“瓜田李下”混乱“宪政分际”的行径,要如何让台湾民众相信蔡英文不会干涉司法,“大法官”解释法律的结果不会偏袒施政者?这又岂是蔡英文办公室一纸“就司法改革相关政策议题进行沟通”、“畅顺后续政府与民间于改革上之协力”的声明,即可轻描淡写地带过?
更夸张的是,“执政党”为了帮蔡英文文过饰非,竟还扯出蔡英文的“院际调解权”。且不说依规定,蔡英文要调解“院际纠纷”,要找的应该是“司法院院长”,而不是“大法官”。蔡英文与民间团体会面“沟通政策”,又有什么“院际纷争”需要调解?
吕太郎 资料图
此外,现任“大法官”仅仅因为蔡英文的召唤,即宛如接获“传票”,立刻赶赴蔡英文办公室,毫无“防未然,不处嫌疑间”的态度,无异是拿司法灵魂交换权位的浮士德,已经让“大法官”的风骨荡然无存!
蔡英文是否喝斥“大法官”已不可细究,但蔡英文可以随时传召“大法官”质问事情,却已然斲伤司法的独立性与公正性。一旦这样的行为成了“宪政惯例”,司法的“贞操”又将焉存?(本文摘编自台湾《中国时报》,作者为台湾政策研究基金会内政法制组副召集人)
责任编辑:黄荣亮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20-07-09/24036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