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福建福州新闻 涨工资分五档 最低不得少于5%
涨工资分五档 最低不得少于5%
台海网4月22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今年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为职工加薪“幅度”可比上年增长14%。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正式发布“2008年福建省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五档”标准。
经综合计算,今年全省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为上线(预警线)14%;中线(基准线)9.5%牞工资合理增长区间为8%-11%;下线5%。2008年我省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建议为:
1、工资增长指导线的上线(预警线)以企业职工实际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14%牞适用于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提高的企业。
2、工资增长指导线以企业职工实际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11%牞适用于经济效益比上年提高的企业。
3、工资增长指导线的中线(基准线)以企业职工实际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9.5%牞适用于经济效益保持上年水平企业。
4、工资增长指导线以企业职工实际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8%牞适用于经济效益比上年略低的企业。
5、工资增长指导线的下线以企业职工实际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5%牞适用于经济效益较差,但生产基本正常的企业。
6、生产经营不正常的企业,如不能实现工资增长指导线的下线,企业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对于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且实现经济效益在零以下或经济效益严重亏损的企业,可以不增加工资。
省劳动保障厅还要求,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已超过上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原则上不能再安排增长工资。
责任编辑:苏爽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zjj/2008-04-22/240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