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新闻中心台湾海峡军情 台军为何实行“募征并行制”?

台军为何实行“募征并行制”?

   作者 谭传毅 台湾国际战略学会研究员、博士

   台军今年举办的“汉光36号演习”,从预演到落幕,连续发生兵员伤亡的意外事件,以致于台媒批评台湾军方利用罹难者在“造神”,以推托责任。这种指责让台防务部门负责人严德发非常愤怒,急着出面反批媒体居心不良。

   这段演习之后的插曲,其实关心的人并不多,大家比较关切的是为何台军在演习中会出那么多伤亡事故,这恐怕跟台湾的兵制有绝大的关系。

  目前台湾的兵制实行的是“募征并行”制,役男必须履行兵役义务,接受征集4个月常备兵役军事训练,完训后纳入后备动员列管。

   假设每年役男人数10万人,其中服军事役的役男人数大约6万人,其余4万人则服替代役。除了4个月的常备征兵,剩下来的就是募兵,募集19到36岁青年入伍,二等兵役期6个月,一等兵役期1年,上等兵最长可至10年。总人数27万人国军部队里面,义务役士兵人数只有2万人,其余都是募兵。两种混杂在一起的兵役制度会产生很多问题。

  士兵工资与战力

   从薪资所得来看,义务役士兵工资6千余元(新台币,下同),志愿役士兵工资34340元。我们能不能说志愿役士兵的战力高于义务役士兵?美军志愿役士兵工资约116490元台币,解放军士兵工资约24725元,能不能说美军士兵战力一定高于解放军士兵?

   很明显的,评估战力的标准很多,薪资绝对不是全部。如果把台军士兵工资提升到美军士兵水平,而且保证这种工资水平一定打得赢敌军,相信绝大多数的人都会赞同。既然提高工资无法保证打胜仗,为何要维持两种不同的兵役制度?志愿役制度涉及将近九成的部队人数,影响台军军事思想必然很巨大。难道这种改变展现在联兵营的组建?

   不同工资、一样的服务?

  不同的工资水平产生相同的效益?一个最基本的问题:防务值多少钱?其所提供的是公共服务,我们只能说是一个不具生产力的部门,防务支出是执政当局支出的一部分。但是很不幸的,低工资的义务役军人和高薪的志愿役军人所提供的服务却是一样的:公共安全。

  假设义务役军人和志愿役军人的服务完全相同:一方面,义务役士官兵的生产力完全浪费在军队之中;但是在另一方面,在和平时期,执政当局不但无法立即享受义务役军人所提供的生产力,同时每个月还得付出6千多元(尚不包括间接成本)供养一个义务役军人。双方都是输家!

  不同工资水平提供一样的服务,这个逻辑岂不怪哉?纳税义务人当然有权要求军方提高效能、降低成本。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当然需要义务役士兵、而不是志愿役士兵,就是因为义务役士兵的成本比较低,而其所提供的服务和志愿役士兵是一样的。除非,台军方对于志愿役士兵有另外的安排。

  军队的机会成本

   台军队具有机会成本价值。在民间就业情况不佳时,军队可以吸收失业人口、并向后拖延失业问题。但以当前经济社会局势而言,台湾青年失业率不是很高,我们假设军人是他的第一份工作,但却不是一个可以永续经营的事业,军队尚不是青年就业的最佳选择;至少在最长役期10年之后,还是要面临就业问题。况且,军队支出属于当局支出的一部分,没有人可以保证退役之后在就业市场一定可以获得更高的所得,所以军方必须进行许多补救措施像是就业辅导,不免增高了军人的机会成本,谁还愿意进入军中?谁还愿意养一支成本很高的志愿役部队?
我们把军队放到就业市场里面来看,就会发现只有提高士兵的最低工资,才会吸引青年入伍,但这又增加了军事人员费用支出。难道高薪的志愿役军人能够提供更优质的公共安全服务?

  义务役军人的价值

  怎么定位志愿役士兵?前面看到了两种不同工资、不同兵制,却提供相同的服务,应该怎么解决这个矛盾?很简单,过去台当局经常宣传:缴税与服兵役是应尽的义务。虽然志愿役与义务役军人效益相同,但义务役军人的所得却远低于志愿役军人,两者的成本差额应视为是义务役军人向公家缴交的税,就是一种有偿的公共服务税,只是每个月的代价不高。

  义务役军人所缴的税应该纳入他在社会工作所得税的项目之中,考虑到这种税收的最终归属是台当局,我们可以看到义务役军人的合理收入完全浪费在兵役当中。这种假设将使我们认为征兵制效益十分低落,尽管其成本很低;而且,台湾军人,无论是义务役军人或志愿役军人,其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安全)是一样的,只是尚未经过战争检验,无法确定谁的服务比较好。

  志愿役军人的价值

  如何定位台湾地区志愿役军人的价值?志愿役军人其实就是雇佣兵,例如一家工厂的门禁,厂方可以自己聘请员工担任门禁工作,也可以外包给安保公司处理。两者的区别就是工厂安全管理。保安外包就像雇佣兵,工厂是雇主,与安保公司订立契约负责厂区安全;而自聘警卫就必须纳入工厂的管理体系。由于是契约行为,工厂不必承担社会责任,例如发生强盗案件警卫被刺死亡,工厂不必负担赔偿责任。例如警卫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工厂也不必负责,这是安保公司的责任。

  这涉及了台湾地区军人因训练或战争死亡的问题。例如汉光36好演习死亡了若干官兵,看起来他们应该是志愿役军人,按理讲,如果台军有完善的退抚与赔偿保险制度,扣除岛内的政治媚俗,因演训受伤死亡事件应该到此为止。

  早在1993年,美国统计过:四年多来,美军作战死亡仅170人(包括海湾战争中的121人),但是训练死亡则高达4666人,战争死亡与训练死亡的比例达到了1∶27。美军的训练事故比台军多,为什么?因为美军装备使用非常频繁,出现事故的概率当然就增加了许多。

  而台军为了政治正确,特别注重官兵的“安全”,尽可能不动用装备,尽量降低与简化训练量,例如温度超过35度即停止出操等,往往追求演训零伤亡;这样固然可以对士兵的父母负责,至少可以保住官位。零伤亡部队未来能否面对敌军,还没有得到检验。

  谁能提供更优质的安全服务?

  志愿役军人与义务役军人谁能提供更优质的安全服务?恐怕答案还非得由解放军来检验了。台湾地区以今年5月20日舰船知识微博所发布的一个解放军攻台的视频为例,检验这两种兵制所能提供更优质的安全服务。

  根据视频,解放军第一波打击几乎就摧毁了台军所有的雷达站、防空阵地、海军舰队与机场(包括战斗机),剩下来的就是两栖登陆作战。在登陆之前,将会有对岸轰击,解放军配备了射程达400公里的火箭弹、加上舰炮与空中打击,可以对岛内进行覆盖射击,简直就是金门炮战的翻版。

  此时,联兵营的机动性与打击性在解放军火炮覆盖之下完全动弹不得,尽管只是出动1个炮兵连6支重炮抢炮位,都会变成活动靶子。在这种情况之下,以志愿役军人为主力的联兵营无法发挥功能,迎战解放军登陆部队,只需要义务役部队即可;最多把陆战队放到外离岛实施逆登陆作战,配合岛内守军两面夹击还比较可行。

  由此可见,台军在保护兵员的要求下,特别是在训练中不受伤害的情况,使得不管是志愿役或义务役,在训练中通常不求精进,以致遇上演习时出现的意外,通常会反应不及,才会造成伤亡惨重的情况。演习如此,若是在实战中会发生怎么的结果,那就更让人不敢想象。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hdx/2020-07-22/24079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