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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10问”民间借贷,海峡导报“律师来了”释疑解惑
台海网8月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文 叶允平/制图)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将如何调整?超过利率上限的高利贷,可以不还吗?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本金能否要回来……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中明确,将修改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这意味着,年利率24%的时代将终结。近期,民间借贷合法利率将大幅下调这一问题引发各界热议。
近日,导报“律师来了”开通民间借贷纠纷咨询热线,不少读者来电咨询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问题。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辉律师、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奇斌耐心为读者解答。
此外,律师团队当天同时通过微信号“律师来了”接受读者咨询,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兼职)黄健雄和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李峰律师也耐心解答了读者在微信上的提问。
昨日,导报记者和律师团队从众多的读者咨询中归纳出有代表性的问题,总结出民间借贷“10问”。
1问
借贷利率上限将如何调整?
陈先生: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将如何调整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黄健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及简要说明)》,其中第一条提出:“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订立当月一年期贷款市场利率报价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一修改将原有的“两线三区”的规定改为“一线两区”,“两线三区”即不超过24%予以保护,超过24%不超过36%不予保护但已经支付的不得要求返还,超过36%部分应当返还。根据央行数据,2020年7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85%,因此,若按该修改决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将自原有的24%下调为一年期LPR的四倍,即15.4%。
2问
以前借的钱适用调整后的上限吗?
郑女士:我之前借钱给王先生,月息2分,因对方迟迟未归还借款,最近我不得不向法院起诉王先生。如果今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调整,利率上限进一步降低,我的利息收益会不会受到影响?
陈奇斌:倘若民间借贷法定利息保护上限进一步降低,新规施行前的利息,应按照旧规上限计算,新规施行后的利息则应适用新规上限计算。
3问
利率上限调整债权人怎么办?
吴先生:新修订的司法解释将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这对债权人会有什么影响,债权人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黄健雄:为防止新修订司法解释对自身债权产生不利影响,首先建议债权人尽快催讨,获得债务人的履行,以形成履行完毕的民间借贷关系。其次建议尽快起诉,获得法院判决,以便更好地维护好债权人的权益。
4问
高利贷,可以不还了吗?
赵先生:超过利率上限的高利贷是否可以不用还了?高利贷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那本金还要还吗?
陈奇斌:新规出台后,超过利率上限的高利贷,如果借贷行为涉及高利转贷、非法经营等非法行为的,则民间借贷合同无效,非法所得的利息应予以没收;触及刑罚的,根据我国刑律予以相应惩处。但是,如借款本金并非犯罪违法所得,系出借人合法收入、贷款所得等,借款人仍有义务偿还。
当然,如果借贷行为未触及违法行为的,则超过利率上限的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拒绝支付;已付的超过自然债务利率(目前为年利率36%)上限的利息,可以主张抵扣借款本金。至于借款本金及利率上限范围内的合法利息部分,则仍需要按照双方约定期限清偿。
5问
正常民间借贷,还受法律保护吗?
钱先生:以后正常的民间借贷还受法律保护吗?
李峰:“下调民间借贷最高保护上限”意在打击非法放贷的犯罪行为,但正常的民间借贷仍然受到法律保护,打击的是非法经营的放贷,即没有经过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没有放贷资质,同时又以盈利为目的的放贷活动才是打击的重点。更重要的是,在下调高利贷标准的同时,也有利于保护民间借贷的合法行为和合法利益。
6问
借款收高额“手续费”,合法吗?
叶女士:实际借款年利率超过24%,但网贷公司以手续费的名义收取,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李峰:借贷双方对利息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中介费、手续费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不合法。
7问
贷款要先买保险,合法吗?
彭女士:我之前曾向一个小额贷款平台申请贷款30万元,该小额贷款平台要求我向某公司购买信用保险,如不能按月还款付息,则由该公司代替我还款,但我需要向该公司偿还本金、利息、违约金、服务费、追偿费用等,远远超过了36%年化率。我能否要求按照月利率2%支付利息?
陈奇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各种以“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保证金”“延期费”等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的,应当依法不予支持。所以,彭女士可以主动向法院起诉该借贷机构和保险公司,要求确认按照月利率2%计息还款。
8问
高利转贷该当何罪?
王先生:我打算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并向银行贷款,再将贷款借给朋友,赚取利息的差价,这种行为会构成犯罪吗?
林敏辉: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的规定,为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实施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择一重罪处罚。根据你所陈述的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能还会构成《刑法》第175条规定的高利转贷罪,与非法经营罪择一重罪处罚,套取金融机构资金转贷获利是违法行为。
9问
非法放贷该当何罪?
郭女士:如果非法放贷构成犯罪了,会怎么量刑?
林敏辉: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非法放贷构成犯罪,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0问
借贷合同无效本金能否要回?
张先生:去年刘某向我借钱,我没有钱借给他,就把我的信用卡给了刘某,由他通过刷信用卡消费套现方式,向他出借了3万元。但是,借期届满后,我向他讨债,他却说信用卡套现借款属于非法,民间借贷合法无效,他拒绝还款。我该什么办?
陈奇斌:本案中,张先生明知刘某利用其信用卡以虚假消费形式套取现金使用,仍将信用卡交由刘某用于刷卡套现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对信用卡管理的相关规定,系违法行为,故张先生出借给刘某的借款3万元来源违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属于无效。但是,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刘某仍然需要归还借款本金3万元给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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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贵溪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shms/2020-08-07/24134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