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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率先在全省完成新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台海网8月18日讯 据福建日报-新福建APP报道   近日,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了解到,实验区在全省率先完成新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共核发新版排污许可证23本,完成登记企业141家。

据了解,新版排污许可证是企业排污的唯一行政许可,相当于排污“身份证”。今年以来,实验区资源生态局全力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实验区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均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办理排污登记,最终提前约2个月完成工作任务。

“企业领取新版排污许可证后,必须依法严格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由原来的被动接受监管转变为主动自证守法,其污染物排放应严格按副本要求执行。”实验区资源生态局大气环境处科员王宸说,同时通过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定期报告、信息公开等手段,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深化行业综合整治,改善平潭环境质量。

(来源:新福建  通讯员 林海艳 福建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哲昊)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zjj/2020-08-18/24173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