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台湾岛内政经 欧阳娜娜唱《我的祖国》被罚50万新台币?民进党当局高官:没说过要罚
欧阳娜娜唱《我的祖国》被罚50万新台币?民进党当局高官:没说过要罚
台湾艺人欧阳娜娜上央视“十一”晚会演唱《我的祖国》,在岛内引发绿营网军围剿,传出可能会被罚50万元(新台币,下同)。对此,台当局“文化部”李永得回应称,从未说要罚50万。
此前有媒体报道,欧阳娜娜演唱《我的祖国》,不仅主管机关扬言开罚,民进党“立委”也表示这次一定要罚。对此,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党团总召林为洲表示,台湾艺人多次去春晚,但法律有规定唱什么歌要罚,唱什么歌不用罚吗?他不知道要用哪一条法律开罚,根本是小题大作。
林为洲表示,欧阳娜娜不是公职人员,不晓得要用哪一条法律开罚。现在的“反渗透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都是约束公职人员,或是当事人要去参加他们党的机构或担任职位就会有罚则,但艺人去唱歌恐是哪一个部分触法,可能还要再查,但以他的了解,目前是没有法规可以开罚,一切尊重法规。
李永得今日表示,台“文化部”从来没有说可能会罚50万这件事情,他也叫嚣,其实此事件最应该被谴责的是中国大陆,“他们一直想用台湾的出生的影视人员来唱祖国,来制造一种假象,说台湾好像支持统一。”
李永得还声称,现在台湾要努力的部分,是努力去营造影视产业的市场规模,让我们的影视人员有更好的发展环境,至于欧阳娜娜是不是有触犯哪一条规定,“文化部”也会跟陆委会密切磋商。
责任编辑:刘彦玫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20-10-12/2435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