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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制度
针对入驻开发区、工业园区生产建设项目 泉州市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制度
台海网10月16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记者从泉州市水利局获悉,日前,西华洋片区改造工程通过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这意味着规划总面积519.67公顷的项目建设区域实行备案管理,无需单独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此举是泉州市优化水土保持审批服务,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建设成效的新做法。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对于入驻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生产建设项目,市水利局要求在“五通一平”前编制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按照规划审批权限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实行水土保持登记表备案制管理,由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统一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不再单独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涉及区域外新征占地的,应按规定单独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
据悉,2019年以来,泉州市水利部门先行先试在辖区内9家开发区和园区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水土保持区域评估依据项目控制性总体规划内容,明确开发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和防治责任范围,落实开发区内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制或备案制管理,并由开发区管理机构负责督促入驻生产建设单位履行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水利部门对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等形式的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开展区域评估评审后监管不放松、不缺位,相关工作标准不降低。(记者 林铭珊 通讯员 陈俊培 苏世典)
责任编辑:杨艳娜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hms/2020-10-16/24366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