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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陆委会强调 台企享陆政策优惠属合法行为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   大陆公开合法补助台商企业,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被岛内有心人士炒作,台当局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去年4月23日即曾经表示,台商在大陆企业接受政府补贴,都属于正常范围,是合法的行为,并没有违反台湾地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邱垂正当时表示,大陆为吸引台商投资、发展产业升级,往往给予企业大量资金扶持,可能是减低税率,或土地、厂房租金予以折扣,只要合乎大陆经营法令规定,都属正常范围,“这些都是合法行为,没有违法疑虑。”

   熟悉两岸税务的大型事务所会计师指出,大陆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返还”增加投资诱因,至今仍是招商常态与主流手段,甚至也适用陆企。而收到的金额虽各地名目不同,由于仍算企业收入,必须列入企业财报。

   资深会计师说,过去大陆经济刚起飞时,多通过国家租税政策减免,老台商应都经历过如“两免三减半”等优惠。只是随时代演进这些优惠政策走入历史,但地方政府仍会通过地方权限 “财政返还”,如采取专项财政补贴增加招商的投资诱因。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bilateral/2020-10-20/24379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