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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手软 4名首要分子财产被全部没收!厦门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严惩黑恶势力

  台海网11月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许纳芳 见习记者 陈诗怡通宣员 厦法宣)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法院获悉,两年多以来,厦门法院依法审理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1件683人,“保护伞”案件9件11人,没收4名首要分子全部财产,判处其他被告人财产刑合计6659.5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5248.42万元。

审结“保护伞”案件9件

  针对黑恶组织操纵基层“两委”选举,并利用当选后的权利横行乡里问题,厦门法院严厉惩治“村霸”恶行,先后惩处该类案件9件11人。

  以翔安区马巷镇陈新社区原社区主任陈水宏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霸占公章、阻扰施工等方式强揽工程项目达3000多万元,首要分子陈水宏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85万元,其余人员被判处9个月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此外,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黑恶犯罪、“保护伞”等违法犯罪线索,厦门法院与市纪委建立线索直线移送机制,先后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68条,向监委提供涉黑恶案件审判工作数据200条、移送涉“保护伞”线索27条。

没收、追缴违法所得5248.42万元

  厦门法院不断加强“打财断血”工作,形成了以“查、处、定、判、执”为主要手段,贯穿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全链条”清财机制。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对4个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他被告人财产刑合计6659.55万元,查明并没收、追缴违法所得5248.42万元,执行到位涉黑财产达5848.7元。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ldjj/2020-11-05/24438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