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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医保这项改革 厦门列入试点

台海网11月7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 11月4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确定了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71个城市入选,厦门名列其中。

据介绍,开展此项试点,是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疗服务透明度,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的重要举措。

目前,我市医保部门在这方面已经开展了探索实践,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充分发挥了支付方式的“指挥棒”和“方向盘”作用,以较低的征缴收入满足了全市420多万参保人较高的医疗保障需求,基金总体安全可控,医疗、医保、患者需求得到可持续保障。

截至2019年底,全市医药机构医疗总费用增幅由改革前的19%逐年下降至9%,门诊医疗费用增幅由18.74%下降至9.8%。其中,一级及以下机构门诊医疗费用增幅由改革前的40.7%锐减至2.64%;在改革初期,民营门诊部门诊医疗费用增幅由37%下降至-5%,并连续实现负增长;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费用增幅也由改革前的48%下降至如今的12%。

改革以来,市民的就医负担有所下降,截至2019年末,全市参保职工、居民就医现金自费的比例分别较改革前下降3.12%、4.02%。

此外,推诿病人、分解住院等乱象得到极大改善,相关投诉大幅减少,群众就医获得感大大提升。据统计,实行按床日分值付费后,361名改革前在3日之内被反复出入院的病人在改革后人均住院1.4次,次均住院41.6天。

解释

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按病种分值付费

统筹地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的协商谈判机制,合力确定医保总额预算指标,不再细化明确各医疗机构的总额控制指标,而是把项目、病种、床日等付费单元转换为一定点数,年底根据各医疗机构所提供服务的总点数以及地区医保基金支出预算指标,得出每个点的实际价值,按照各医疗机构实际点数付费。(记者 吴笛)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ldjj/2020-11-07/24448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