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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治心”矫正新模式 晋江市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

台海网12月22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创新社会治理,推进良法善治,重心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是体现人性化理念的刑罚执行方式,它反映的是一种较为先进的、符合和谐社会发展要求的法治理念。如果说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特征是“治身”,那么社区矫正工作的特征就是“治心”,基于这一理念,晋江市司法局坚信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做到细处、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内有效改造,早获新生。

谈心交心治心 穿上心理“防护服”

在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有效监管和帮扶工作中,晋江市司法局在原入矫环节上增加了入矫前谈话环节。由社区矫正管理大队工作人员、律师、心理咨询师共同组成谈话小组,搭建起集矫正帮扶、教育普法、心理诊治“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平台。入矫前谈话室配备齐全,电视、电脑、专用谈话桌、沙发、心理沙盘、多功能理疗椅等设施一应俱全,良好的环境更有利于矫正对象敞开心怀。

谈话过程中,谈话小组通过与社区矫正对象谈话交流,观察其日常心理活动和行为表现,收集有关心理特征和行为数据,初步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现状,并预测其未来的思想、行为倾向,客观地分析其犯罪心理,找出犯罪的原因,最终制定帮扶方案。

今年6月,张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入矫前谈话小组发现张某时而少言寡语,时而对成长经历及家庭关系表现出诸多的不满,说到悲伤之处又不禁掩面而泣。心理咨询师立即对他进行了心理疏导,利用“打开心墙”专业心理测评系统自动采集张某心理测评数据,制定心理辅导方案,制定针对性监控管理与教育矫正方案。今年9月,张某顺利完成矫正刑期考验,生活、心理状态趋于良好。

法治与德治并重 实现教育“双轨制”

法律是准绳,道德是基石。晋江市司法局坚持心理矫治与法制道德教育有机结合,在集中教育的课程设置中,注重启发社区矫正对象以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不利情境中的问题,不再因错误认识、盲目冲动而重新犯罪。

从法制着力渗透,寓法于教。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教育,将法治理念植入心理矫治之中,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犯罪心理及行为,从而改变错误想法,形成对个人、他人和社会的正确认识。

从思想感化入手,寓德于教。引导社区服刑人员知荣辱、明是非、辨美丑,唤起他们心灵深处对公德、美德与道义的敬畏,自觉进行思想转化和行为控制,引导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真情回馈社会、反哺社会。

今年疫情期间,近百名社区矫正对象自愿加入疫情防控志愿队,积极投身晋江各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他们或参与村(社区)疫情防控行动,或热心公益,或助力复工复产,成为助力抗击疫情的一道特殊风景线。

公益劳动助力 增强社会责任感

必要的公益劳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健康心态具有良好的塑造功能。晋江市司法局立足行为矫治这一功能,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公益劳动,使他们感受到劳动的价值,不断树立社会责任感。

多年来,该局常态化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走入养老院、社区广场等场所参加公益劳动,引导他们以健康向上的心态步入社会、融入社会。“以前我们给社区服刑人员做思想工作,往往苦口婆心说上十几遍都很难奏效。现结合心理矫治方式,有目的地开展公益劳动,那些平时容易产生心理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有了很大转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公益矫治的成效深有感触。“通过持续探索和创新,我们将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工作,在预防他们重新犯罪的同时,也让他们早日实现正常生活。”(记者 黄墩良 许小程 通讯员 苏建发)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hms/2020-12-22/24612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