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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至12月 泉州12555户家庭创建共济账户
台海网1月20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记者从泉州市医保局获悉,自2020年7月1日起泉州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以来,截至12月31日,泉州市共创建了12555户家庭共济账户,划入家庭共济账户资金达2000余万元。
去年7月起,福建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实现家庭共济。在家庭共济账户设立之后,参保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可以使用。也就是说加入家庭共济账户后,就可以和家人一起使用共济账户里的资金了。 家庭共济账户资金可以用来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发生的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准字号、中药饮片)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和消毒用品(卫消字)的费用;接种预防性免疫二类疫苗的费用。
2020年以来,泉州市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依托医保电子凭证实现互联网结算,通过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扩大个人账户适用范围。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家庭共济账户消费2万余笔,支出总费用500余万元,覆盖了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购药、体检等多项业务,其中城乡居民就诊支出超总费用的60%,真正实现了个人账户资金从城镇职工向城乡居民的共济使用。
福建省职工医保参保状态正常的参保人,可以通过医保经办窗口申请设立(变更、取消)家庭共济账户,也可以通过闽政通APP申请设立(变更、取消)家庭共济账户。市民可登录闽政通账号进行操作。成员(参保职工)可以将个账资金超过2000元的部分划入共济账户。每人只能加入一个有效家庭账户。每人每月(自然月)只能划拨一次。(记者 许奕梅 通讯员 王月清)
责任编辑:颜玲玲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hms/2021-01-20/24710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