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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期间 用气企业最高可享100万元优惠
台海网1月31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来自市发改委的消息,为鼓励工业企业春节期间增产增效,省工信厅、省发改委联合发文,将对今年春节期间天然气使用大户给予价格优惠政策。
2月1日至28日,日均用气量达到5000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包括使用管道气和中海福建公司LNG的用户,不含天然气发电、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集中供热企业),均可享受优惠。符合条件的企业,春节期间其终端气价(即实际用气价格)可在原价格基础上给予降低0.15元/立方米(含税)的优惠;单个企业享受优惠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含税)。
此外,各供气企业(包括上游供气企业和终端供气企业)在兑现优惠政策过程中,除省上明文要求的相关材料外,不得对下游用户提出其他附加条件。各终端供气企业和工业用户应据实报送优惠期间实际用气量,不得虚报用气量或以多缴预付款等方式虚增购气量,对发现故意虚报数据套取优惠气价款的,将取消该企业享受的资格,按骗取政策补助资金处理。(记者 陈林森)
责任编辑:颜玲玲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hms/2021-01-31/2475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