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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报绩效奖金 军备局、202兵工厂遭台监察部门纠正
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 台当局防务部门军备局生产制造中心第202兵工厂内控机制不彰,肇致该厂发生不实登载成本,虚增剩余,溢领绩效奖金情事,戕害台军形象;军备局对所属监督不周,也有违失;台监察机构通过监委王幼玲、蔡崇义、王丽珍提案,纠正军备局暨所属生产制造中心第202厂。
军备局202兵工厂厂长朱建群涉嫌浮报3000万(新台币,下同)奖金遭起诉。防务部门去年9月表示,已将朱建群等4名涉案人员调离现职,并核予大过1次至记过1次不等的处分。
监委调查发现,2015年军备局第202厂明知外购自动灭火组成本高于自制成本,而自制产品尚未完成,却为提高剩余,以外购自动灭火组解缴,成本却调整为自制品成本,以减少成本,借此虚增剩余,诈领绩效奖金2788万余元;2016年解缴自制品时,才以外购品成本回冲列计,经核算2016年剩余减少4117万余元及奖金减少2744万余元,前后奖金数额相抵,增加约44万元。
监委表示,案经新北地检署检察官将朱建群、工务中心工务长王允成上校及主计主任帅士炘上校及工务中心林启胜士官长涉犯岛内现行“刑法”第216条、第213条行使登载不实公文书罪与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2款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等罪嫌提起公诉,并经媒体披露,戕害台军形象。
纠正案文指出,202厂内控机制不彰,审核机制出现破口,未能有效遏止弊端;军备局生制中心未落实就高风险或主要核心业务加强稽核,致未能有效遏止或及早发现本案弊端,核有严重违失,军备局执行主管监督机制显有疏漏,一级督导一级有未尽周延之处,亟待检讨策进。
监察委员表示,本案涉案人员未依法办理业务事实甚明,但皆辩称遵照长官交办,不懂法律,防务部门应落实督导所属机关办理相关人员品德考核,并加强执行军纪、法纪等案例教育事项宣教讲习,防范类案再度发生。
责任编辑:黄荣亮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21-02-23/24811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