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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河长办获水利部表彰
台海网6月9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莆田市河长办荣获“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莆田市自2014年12月通过河长制实施方案,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至今,顺利实现木兰溪入选全国首批示范河湖,东圳水库获评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河长日”活动,探索一体保洁社会化模式等,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有名有实有能有效。(通讯员 詹兴妹 记者 俞靓)
责任编辑:杨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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