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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龙岩市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台海网7月8日讯 据闽西新闻网报道 5日,记者从龙岩市医保局获悉,7月1日起,龙岩市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缴费上下限基数及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基数标准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据介绍,全市按省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3517元作为核定缴费基数标准,确定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龙岩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379元,下限为3676元。
同时,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月缴费基数为3234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责任编辑:杨艳娜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cbhx/2021-07-08/25287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