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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组织开展两项农业示范项目评定

  台海网7月13日讯 据石狮日报报道    记者从石狮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近日,石狮市启动2021年度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引导带动石狮市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于8月31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

  据介绍,家庭农场示范场的评定基本条件为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一年以上并经农业部门备案,且符合石狮市产业布局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基本条件为依法经工商部门登记,运行时间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独立的银行账号、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等。有失信记录和经营异常情况及相关涉黑记录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均不予参评示范场、示范社。

  据悉,石狮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总数参照上级有关要求执行,并作为参加泉州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评选的必备条件。(记者林富榕通讯员许甜甜)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hms/2021-07-13/25301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