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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唯一入选!三明再获国务院办公厅表彰

台海网7月23日讯 据三明日报报道   近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1]17号),三明市因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获得表彰。

国务院办公厅此次表彰城市共5个,三明位列其中,是福建省唯一入选城市。

表彰奖励资金将在2021年中央财政年度污染防治资金下达后,由省里统筹中央财政切块下达的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这是国务院办公厅对我市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又一次肯定。(来源:三明日报、三明生态环境)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sami/2021-07-23/25338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