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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启动专项整治 不戴口罩将受到处罚!
紧急提醒!海沧启动专项整治!不戴口罩,受到处罚!
这两天,海沧君收到大家多条留言跟信息,点赞海沧劝导戴口罩的做法。
但也有海民反映说这天一热啊,口罩就戴不住。咋办?还戴不戴?
海沧各部门联合提醒:戴!一定要戴!
尤其是食品经营者、农贸市场摊主们,以往大多没有戴口罩的习惯,但现在是特殊时期,唾沫可不能乱飞呀!
此次专项整治,就是通过向这一存在已久的顽瘴痼疾“开刀”,真正起到震慑作用,进一步增强市民群众的防疫意识。戴口罩不仅是自我防护,更是对他人负责的态度。
昨晚,海沧区四个街道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等各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整治食品经营者不佩带口罩以及违法占道经营等。
整治小分队一出动,路过的海民都拍手叫好。新垵村民老邱说:“整治得好!疫情时期,就应该好好戴口罩!”
疫情防控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陈暖阳:“此次行动重点在整治食品经营者工作时不佩戴口罩等,并劝导民众养成戴口罩的习惯,减少人员聚集。新阳辖区内人口密集,将是整治重点,后续四部门将常态化对重点区域不定时、不定点巡逻整治。”
餐饮摊贩经营者工作时未佩戴口罩
劝导!制止!处罚!
新垵中路摊贩杨先生:“戴口罩卫生干净,和客人交流时,唾沫不会污染食材,客人吃了也放心。虽然最近天热,但是做生意嘛,顾客就是上帝。”
在新垵中路现场,发现一家餐饮店、一家摊贩工作时未按要求佩戴清洁口罩,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业整顿。
处罚依据:
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规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依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对饭店、宾馆、有固定店铺的小餐饮等经营者以及国家机关、学校和医院等企事业单位食堂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可以依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第三条予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对个体户处以五十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者主体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家水果摊因违法占道经营吃了罚单,立即撤除占道桌椅等设施
辖区四个街道整治情况
东孚街道
联合出动约300人,发放防疫告知书140份、文明创建宣传单30余份,入户宣传登记100余户,文明劝导摊规点摊贩46个。执法处罚7单,责令整改10单,暂扣物品3件。
海沧街道
海沧街道联合出动50人,劝离沿街流动摊贩20余处,发放“疫情防控通告”及《相关制度规定》宣传单300余份。对拒不配合的流动摊贩经营者暂扣液化气瓶4瓶。
新阳街道
联合出动80人,责令停业3家(餐饮从业人员未按照要求配套口罩),处罚1家,执法中队暂扣处罚3家。
嵩屿街道
联合出动150人,发放“疫情防控通告”及《相关制度规定》告知书2000余份,暂扣煤气罐3个,煤气罐6个,电子秤2个。
海沧君再次提醒,各位餐饮经营者、农贸市场摊主们每天开门前默念三遍:戴口罩!戴口罩!戴口罩!
重要的事情,不止说三遍,更要牢记在心。
(来源:今日海沧)
责任编辑:王贵溪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xmnews/gqbd/2021-08-05/25383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