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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中军训不得少于7天56课时
考核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台海网8月21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我省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包括基本军事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两部分,教学时间为7天至14天,总计不得少于7天共56课时。
据悉,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包括基本军事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两部分。其中,基本军事知识共24课时,必训12课时、选训12课时;基本军事技能共88课时,必训44课时、选训44课时。
根据规定,基本军事知识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根据卷面成绩、平时作业、课堂表现和考勤情况综合评定。基本军事技能考核由学校军事教师会同承训教官共同组织实施,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根据学生参训考勤情况、训练表现、军事技能掌握程度综合评定。考核成绩评定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兵役登记的重要参考内容。(福州晚报记者 林铭)
责任编辑:杨艳娜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news/fujian/gcdt/2021-08-21/25440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