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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疫情,“善意的谣言”也不能有

  □竹林

  日前,泉州南安市一男子为了让工人疫情期不乱跑,编造疫情虚假信息,称“9月18日厦门一名新冠性肺炎严重患者吴美华,进入水头蟠龙石井一带,现如今下落不明”,编造虚假信息的男子已被警方抓获。(9月23日台海网)

  让工人疫情期间不乱跑并为此开展工作,这原本是很正当的事,也是为防疫抗疫作贡献,可该男子使用的“非常手段”却让事情变了性质,也让自己摊上了事儿。

  有些时候,人们因为良好的动机,采用一些非常做法可以理解。比如有的家庭突遭变故,为了不让家中的老人过于哀恸,有人就会暂时“封锁”消息,即使对方问起,也会找个理由搪塞过去,这就是“善意的谎言”。“说谎”虽然不提倡,但是有时也不得已而为之,而更关键的是这类“谎言”的涉及面较小,基本上属于私人领域的。

  然而,涉及公共安全问题尤其涉及目前形势下的战疫问题,事件就有了质的变化。比如该男子的谣言,出发点也许确实是好的,对于工人来说也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可这样的谣言容易引起恐慌。如果对这类做法放任不管反复出现,更可能引起信息的紊乱,麻木大家的神经,让权威而准确的涉疫信息不能得到大家的及时重视。

  所以这类消息当然也会引起管理部门关注,从而介入调查。这么一来在这样的当口,这种谣言不但人为制造恐慌,也显然是增加管理负担,分散抗疫精力,属于实实在在的添乱!

  此事对于公众来说也是警示与提醒:出发点再良好也不能任性妄为。关乎公共事件,谣言就是谣言,哪怕再“善意”也是“负能量”,理应坚决禁止!

文章来源:http://www.taihainet.com/comment/plzw/2021-09-28/2556465.html